怪談無終 第一章 斗殭屍
一門神奇的劍術由我的父親傳授給了我,然而他卻只為我演示了一次。劍在我父親的手上如同活物一般凌空飛行,然而當我練起這門劍術的時候,卻完全做不到父親那樣的效果,為此我苦苦鑽研了一年時間,可是還是沒有任何進展。就在這個時候,先前那名叫做鄭爽的警察再次找到了我、重夕和林峰三人,其目的當然是想再次請我們三個幫忙偵破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
此時的鄭爽已經和我們三個打成了一片,說話也沒有先前那麼做作了,他告訴我無終出了丟孩子的事件,並且在微信上鬧得是沸沸揚揚。警方接到報案後成立了專案組,由於鄭爽作為一個新晉的幹警,在我們三個的幫助下多次破獲棘手的案子,所以倍受局長的重視,這才被委任為組長。
由於事態比較緊急,所以我也就打消了想在酒桌上詳談的想法,而是把他讓進了屋裡,我從冰箱裡拿出了罐可樂遞給他,又給他點上一支煙,說:「能不能把案發經過描述一下?」鄭爽吐出煙,拉開可樂喝了一口說:「事主是老闆,離婚再娶的,小媳婦生的孩子,剛5歲!」我就問:「是在幼兒園被偷的嗎?」鄭爽說:「不是,就是因為這一點我才沒有任何思路,他離婚的時候,把樓房留給了前妻和兒子,給小媳婦買的獨立別墅,門是從裡面鎖著的,兩口子也沒出去,家裡都沒有別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愣是丟了!」
我一聽,心說眾目睽睽之下就能把孩子給弄丟?想了想後問鄭爽:「你們專案組一共多少人?」鄭爽回答說:「連我一共7個人,5部車!」我眯著眼睛說:「夠用了,帶上你的人車,出發去事發地點。」鄭爽問我:「所有警力都在全力配合這次行動,要不要帶些持槍武警?」我說:「你看著斟酌吧,只要你那幾輛車能裝下!咱們到那別墅門前集合!」鄭爽這個人有一個好處,也可能是所有幹警都有這樣的素質,那就是凡事不問為什麼,這也給我省了許多解釋的力氣。
鄭爽馬上電話調集警力,我招呼林峰帶齊工具開上車,帶上重夕,鄭爽的車在前,我們的車在後,這次鄭爽也顧不上影響了,不過其實更多的是鄭爽在對我們玄學館了解了之後,發覺並不需要做的太過隱晦,他甚至可以跟同事說我們仨是兼職偵探,畢竟他已經在圈子裡有了不錯的地位,只要不太出格就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閒話少說,到了事主家,女主人哭的兩眼通紅,屋裡摔的東西,一片狼藉,各個房間也是亂七八糟,看來是翻找孩子鬧的!鄭爽過去對事主兩口子說:「這三位是我們專門高薪聘請的刑事案專家,兩位放心,以他們的能力,案件一定很快有進展,請兩位配合調查!」
我心說還刑事案專家,你這麼說可也得有人信啊!哪有刑事專家二十多歲的?不過眼下也不是矯情的時候,於是我們仨便朝事主笑了笑,男事主大概是知道我們是玄學館的,過來握著我的手說:「有勞大師,我們一定配合,用錢說話!」我心裡就好笑,不過臉上還得繃著。我就問:「能不能提供孩子失蹤前穿過的衣服或者玩過的玩具一類的東西?」這兩口子眼睛睜得大大的!愣了一下,男事主才說:「有!有!」我知道他們吃驚的是什麼,哪有刑事案專家破案的時候,不問案發細節、時間、經過的!嘿嘿......
過了一會,女事主拿來小孩的衣服遞給我,我沒接,只是說了一句:「跟我們走,你們兩口子都來!」說著就向外走。出門的時候,5輛警車已經亮著警燈在外面等候了,可以看見車裡有持槍特警,還戴著防爆頭盔,看來是準備戰鬥的!我跟鄭爽說:「讓你的車關掉警燈,跟在我的車後!」我回頭對那兩口子說:「上我們的車!」男女主人在後面跟重夕坐在一起,我坐在副駕駛位置,回頭對女主人說:「把衣服遞給我吧!」拿過衣服,我掏出葫蘆,把衣服放在葫蘆口,默念口訣,葫蘆里飛出了一隻小蜜蜂,天已經逐漸黑了下來,那小蜜蜂發出了點光亮向前飛去。這蜜蜂其實叫「引路蜂」,是我很早之前就學會了的一種操控蟲子的把戲。原因其實是因為我小的時候是個路痴,小小的無終縣城裡我都能迷路,所以老爸特地教了我使用「引路蜂」的法門。
蜜蜂飛的並不快,可前面是一條河,蜜蜂飛到了河的上空,我告訴林峰,「從前面的橋上繞過去,不用跟得太緊!」不過到底還是車快了一步,一會我們就已經在蜜蜂前面等著了。蜜蜂飛過河,繼續飛了也就二百來米,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