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驛卒開始當皇帝 第四百三十四章學兵法(第四更)_頁2
武官員的特權。
為了收稅,除了生員依舊免稅外,其餘文武官員舉監儒吏也要收稅,大概在四十多萬兩左右。
平糴倉谷,各州縣秋冬積穀,春夏積銀,積穀是為了備荒,積銀是為了應付急需,這個是地方性救濟事業。
現在朝廷下令各州縣把每年收入的一半充作軍餉,大概有十五萬兩左右。
房產稅契,凡是土地交割,民間房產買賣,都要上稅,大概在三十萬兩左右。
典鋪酌分,從事典當生意的商人,獲利甚多,朝廷將各省典鋪分為五等,凡是資金在萬金以上的列為一等,一年交五十兩,莫等交十兩,總歸是二十萬兩左右。
督撫軍餉巡按公費銀,指的是各省總督巡撫按將鹽茶屯馬等差的公費髒銀捐出,大概二十萬兩。
抽扣工食,將各地民壯的工食銀抽扣若干充餉,無論是民壯、各役全部抽取十分之三,各役的工食,除了看司、門子、鋪兵、儒學免扣外,其餘全扣。
馬夫抵候,兩司各府以及州縣正官,有官則一定有馬夫,除了司府首領以及州縣佐貮等官免開銷,其餘皆要扣取銀兩,大概有十萬兩。
總之就是要東拼西湊,從官到百姓皆是怨言不小。
尤其的丁糧優免的特權者,早就把自己的特權視為天經地義,現在朝廷削弱老爺我的特權,那就是在損害我的既得利益!
老爺我就得背地裡跳起腳,大罵你崇禎皇帝不是好玩意。
至於關稅,大明手工商業發達,水陸運輸網絡繹不絕,一點關稅,不足以反應商業的發達。
原本關稅不多,朝廷稍加增派,只超過原來的一丁點,大明的官員們就坐不住了,開始呼籲,增派過多,困商困民!
當然這些只是朝廷上的正派,就讓百姓苦不堪言,可是奸官猾吏私派和苛索往往超過正派,擾民之舉更是不需多言。
自從萬曆到天啟六年,朝廷的庫銀已經發出去兩千萬兩白銀,累積多年,到了崇禎皇帝,就空的可以跑耗子了。
所以朝臣多是請崇禎出內帑,因為宮中開銷極大,宦官每個月的開支就要五十萬兩,宮女、錦衣衛、東廠的經費也很可觀。
為了維持宮廷的巨大開支,崇禎皇帝堅決不願意輕發內帑,也就是楊鶴招撫有成效,才從內帑給他調撥十萬兩銀子,用來賑濟亂民。
在各種收入都往填遼餉這個窟窿的政策下,崇禎朝的財政極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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