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世之刺客傳說 第五百七十五章 樂家
更新:08-05 21:36 作者:暗舞天日 分類:網游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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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卡麥斯的戰鬥之後,王宇就意識到,自己還是有必要把身上其他的裝備弄齊的,雖然幻世大之後,裝備的作用已經發生了很大程度的改變,不過這種變化主要還是體現在平民玩家身上,對於高端玩家來說,裝備依然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比如他手上的七罪,作為已經聚齊了三個噩夢之角的武器,此時七罪的等級是傳說十星……
作為僅僅只差一步就可以進入聖級的武器,雖然在武器的描述上已經不顯示具體的攻擊力了,但是那個長到令人髮指的屬性還是讓人光是看看就會目眩神迷……
王宇相信,如果自己七罪的屬性貼到論壇上,不公開自己身份的話,恐怕大多數玩家都會認為自己是騙人的群嘲貼……
當然,王宇所謂的弄齊,和其他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對於他來說,只有傳說七星以上的裝備才有替換的價值
如果有其他人知道他的想法,恐怕會覺得他腦子有問題,要知道傳說七星以上的裝備,在幻世中可是極其稀有的存在,想要獲得這種程度的裝備,不是光有錢就可以解決問題的……
不過,以王宇現在的實力來說,弄齊一套高階傳說級裝備還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王宇原本是一個不怎麼依賴裝備的人,不過面對卡麥斯的階位壓制的時候,他還是意識到了自己必須要進一步強化自己,才能夠真正適應幻世的變化……
以這一點上來說,其實他現在的裝備雖然品階看起來不低,但是實際上卻還不一定有一套精製級別的五階刺客套裝來得強力,畢竟在大之後,屬性已經被物品特性所取代,所以舊時代的裝備除非屬性特別優秀的,不然一般是比不上大之後的裝備的
至於卡麥斯之刺這件傳奇材料的歸宿,王宇在和卡麥斯戰鬥的時候就已經做出了決定,他決定將卡麥斯之刺加工成一把匕首,正好用來彌補自己副手能力不足的現狀……
事實上,在七罪進化之後,王宇就基本上放棄了對冰屬性匕首的使用,多的時候,這把匕首都只是靜靜躺在裝備欄里為他增加那麼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屬性而已
相比起其他職業來說,刺客最重要的裝備無疑是雙手的武器……
刺客的其他裝備如果沒有非常優秀的特效的話,那麼對於刺客的加強其實並不顯著的……
事實上,在幻世的論壇的刺客板塊里,也經常會有一些技藝嫻熟的刺客僅僅只是穿著不會磨損的時裝加上一對匕首的戰鬥視頻,在這些視頻之中,這些刺客往往只需要兩把匕首就可以輕易將同階的對手殺死,甚至往往當他們殺死對方的時候,對方連他們的衣角都摸不到
當然,一般來說,如果對方能夠攻擊到他們的話,作為脆皮職業的刺客,基本上也就沒有什麼活命的餘地了……
一般來說,類似於兩個重甲戰士之間對砍,如果實力接近的話,或許可以砍上幾十分鐘還分不出勝負,但是刺客的戰鬥就不同了,一般來說刺客和其他職業對戰,一場戰鬥不會過三十秒就會結束
也就是這個原因,對於刺客來說,防護力的作用是遠遠小於殺傷力
王宇其實一直都想要換一把靠譜點的副手,在雲追風那裡也曾經試過幾把還不錯的傳說級匕首,不過他一是確實手感上有些不順,而是覺得老是拿雲追風的東西也不太好,所以也就放棄了打雲追風的土豪……
不過,卡麥斯之刺一入手,那種略帶冰冷中的手感就讓他的內心產生了一種極強的認同感……
老實說,卡麥斯確實是一個不錯的對手,強大的力量和靈活的身軀同時在他龐大的軀體上,產生了一種可怕的協調性,而當他握著卡麥斯之刺的時候,沙漠近衛在戰鬥之時那種詭異狡詐也仿佛隨著卡麥斯之感染著他的左手,讓他忍不住想要用這樣的方式去戰鬥
太平洋中的某座小島上,坐落著一座歐式風格的巨大城堡……
這座城堡原來的主人是一個英國爵士,因為家道中落的關係,所以就把小島連同城堡賣個了一個主人_)
而現在,這座城堡的主人是姓樂,家主叫做樂凌霜
樂家是最早進入西方一批華人之一,傳到樂凌霜這一輩已經是第六代了
從樂家的第二代家主開始,他們一些家族成員的開始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