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風雲 第二百三十章 嘗試_頁2
樣機製造,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結果就是,參與競標的四家航空企業全部選擇在原有方案上進行改進,而最終獲得了工程階段合同的兩家航空企業拿出的樣機,也是在一九七四年方案、也就是高空高速方案上改進而來的。
最終,中國空軍選擇了西安飛機製造公司的設計,並且授予其製造十三架測試樣機的製造合同。
這種後來被命名為h-82的轟炸機,在當時可以說是相當前衛。比如,採用了可變後掠翼與t型尾翼的翼面布局,機身責採用了升力體結構與翼身融合設計,除了機首與尾撐部分之外,彈艙、油艙、起落架艙都設在寬大的機身裡面,四台發動機則以兩台一組的方式吊掛在翼根下方。
這一設計的最大好處就是增加了機身內部空間。
在確保了兩個標準尺寸的彈艙之外,h-82的機身油箱能搭載近七十噸燃油,加上設在機翼與垂直尾翼內的油箱,機內油箱的總載油量高達一百三十四噸,使其具備了在載彈二十二噸時擁有七千公里的作戰半徑。
要知道,這是採用超低空突防時的作戰半徑,如果全程高空飛行,即便在載彈三十噸時也能達到七千五百公里。在載彈二十二噸的時候,h-82的作戰半徑達到了驚人的一萬一千公里。
相對而言,h-82最出色的還是其載彈能力。
按照空軍的要求,h-82的基本載彈量為三十噸,即在兩個內部彈艙內掛在六十枚五百公斤級炸彈。如果執行戰略打擊任務,標準配製是二十四枚射程為五百公里的中程空射巡航導彈,此時的載彈量為二十二噸。如果攜帶十二枚射程為一千八百公里的遠程巡航導彈,載彈量則為十五噸。
只不過,這絕不是h-82的最大載彈能力。
因為在設計的時候,空軍就明確要求,h-82不但要具備戰略打擊能力,還必須具備攜帶常規武器執行轟炸任務的能力,所以除了兩個內部彈艙之外,h-82在機身與機翼的固定段下方設置了十多個外掛點,而且全部是複合型的重載外掛點。極限情況下,h-82能外掛七十二枚五百公斤級航空炸彈。這個時候,如果彈艙內掛的也是五百公斤級航空炸彈,其載彈總量高達六十六噸!
也就是說,h-82的極限載彈能力為h-56的兩倍。
如此強悍的載彈能力,意味著h-82有著極為結實的機身。
事實上,為了達到超低空高速突防的性能指標,h-82就必須加強機身結果,使其能夠承受住低空高速飛行時的震動與衝擊。
顯然,在飛行速度與飛行高度等性能上,h-82並不出眾。其最大飛行速度只有一點四五馬赫,而且只有在輕載時才能達到,而其海平面上的最大飛行速度卻有零點九五馬赫,不亞於當時任何一種戰鬥機。在最大升限上,h-82隻能達到一萬五千米,不過能夠在不到一百米的高度上以零點九馬赫的速度巡航飛行,而且為其配備的地形跟蹤與測繪雷達,使其能夠在這個高度上自動飛行。
總而言之,h-82的設計側重於增強低空飛行性能,而不是高空性能。
從某種意義上降,h-82滿足了空軍提出的所有性能要求,但是卻並沒有被空軍當成一種完美的轟炸機。
主要就是,轟炸機的超低空突防生存能力肯定不會強到哪裡去。
當時,中國空軍面對著一個極為尷尬的局面。這就是,如果爆發全面戰爭,h-82承擔的任務與h-56一樣,即對敵國進行報復性戰略打擊,而其主要武器肯定都是射程高達數百公里、甚至是上千公里的巡航導彈,因此轟炸機不需要直接面對敵國的防空系統,也就不存在突防的問題,而h-82在以巡航導彈為基本武器的時候,作戰的效費比未必比h-56高出多少。相反,如果參加的是局部戰爭,等到轟炸機上場的時候,戰術航空兵已經摧毀了敵人的防空系統,轟炸機同樣不存在進行突防的問題,而h-82使用常規彈藥執行作戰任務的能力也未必超過了h-56。
那麼,中國空軍有什麼理由花費大量經費來購買一種作戰效能並沒有本質性提高的轟炸機來取代還能夠繼續使用,而且已經算得上是得心應手的h-56呢?
要知道,更換轟炸機群至少要花掉上千億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