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肯林場 22 河岸街
更新:10-14 09:20 作者:塔維河的漁夫 分類:都市小說
? 在步行前往巴比坎的酒店見耶昂家的雙胞胎的路上,林義龍給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打了電話,詢問河岸街公寓的所有權轉讓的文件情況,得到的答覆是一切完畢。
這樣振奮人心的消息使林義龍手舞足蹈。
倫敦的路人們早已習慣在大街上看到林義龍這樣有些瘋癲的「流浪漢藝術家」,在見到林義龍有些失控的樣子,快步離開林義龍的周圍。
林義龍在稍稍平復內心的激動之後,在路邊攔下了一輛出租車,朝自己的公寓駛去。
跟林義龍主要居所布萊肯林場不同,由於河岸街的公寓性質是住戶共有,整個樓的所有權形式是在所有住戶的聯名信託下的,換句話說林義龍房產購買整個過程中並沒有發生法律上的土地所有權轉讓,林義龍房產經紀人只需要在信託協議的受益人欄目中多加林義龍的一個名字而已,整個過程不需要熬盡心血等待土地管理局的把程序流程走一遍,也不需要林義龍的律師介入——林義龍自己就是律師——而其他的雜項諸如能源表、買受對價、公寓維護協議(物業管理協議)、印花稅表格都已經在林義龍購買之前被他的房地產中介處理完畢。此外,由於林義龍不需要按揭,大大加快了財產所有權轉移速度,他的房地產經紀人就能在幾天之內——而不是正常流程的幾個禮拜甚至幾個月——完成林義龍對公寓物權的占有【注1】。
「先生,我們到地方了。」很快,出租車司機把林義龍送到了他河岸街的公寓樓下。
這是一棟外表很新但被特地設計成的維多利亞風格的五層現代公寓樓,只有四層樓住人,每一層樓只被橫貫整個建築的走廊、樓梯間和電梯間隔出了四套公寓,整棟公寓樓除了林義龍和他鄰居購買得頂樓套房之外沒有其他公寓配備陽台。在公寓樓的地下還設立了停車場,通過公寓在樓側輔道的汽車出入口與外界相連。
「不錯的旅館。」林義龍如此評論道,
這個評價的是這樣來的,根據公寓的維護協議,除了房屋對價款之外,林義龍每年仍需要要為這間公寓繳納24000鎊左右的物業費,如果平均到天,每天大概65鎊,雖然不足以支付耶昂姐妹現在借宿的巴比坎的酒店的每日花銷,但如果仔細甄選,大概能在貝爾格拉維亞的廉價旅館的帶浴室的小房間住一晚上還包早餐。作為對照,現在林義龍在薩里郡的那間公寓租金是每月950鎊。【注2】
看著這間他在倫敦的新家,林義龍多少有些感慨。
「你能在這裡等我一會兒麼,我等會還要去巴比坎。」林義龍向出租車司機建議道。
林義龍忽視了一點:在任何正常理性的出租車司機看來,現在他那邋遢勁十足的流浪漢的打扮,是無法保證之後再見能得到車費的。
「不,我現在就要車費。」出租車司機惡狠狠地說道,「去巴比坎的話,去坐別的車。」
「難道就不能在這裡等等我麼?我真的還要用車。」林義龍非常無奈,「這個交通高峰,打車很困難的。」
「這是你的問題,和我無關。」司機說道,「付車費。」
「你好像沒說『請』這個非常富有魔力的字。」林義龍冷漠地回答道,「既然這樣,你失去了一個非常好的掙錢機會。」
「請付車費。」出租車司機故意把「請」這個詞加重了語氣。
林義龍於是拿出錢夾,殊不知,他母親給他買來裝門面的錢包沒有辦法跟他現在的穿著的衣服品味相符,引起了正在履行職責的步行巡警的注意。
「先生,請出來一下。」警察敲敲車窗。他們看到出租車在非停車區域短暫停靠,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超過了他們認為可接受的泊車時間,當然需要介入。正巧看到了林義龍不整的面容和相對奢侈的錢夾。
」先生,請立即出來。」警察見林義龍沒對他們的指示有什麼反應,粗暴地拉開出租車的門,向林義龍喊道。
「請稍候,先生們,我現在要支付我的出租車費。」林義龍做出了一個無辜的表情,向警察解釋道。
「一共多少錢?」林義龍向出租車司機問道。從萊切斯特廣場到河岸街並不遠,可能5英鎊就足夠了。
警察立即把林義龍攔了下來:「請不要支付,我懷疑這個錢包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