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美利堅 第549章 當初我可是生吃的
更新:09-05 22:52 作者:虎軀巨震 分類:都市小說
對於愛狗人士來說,吃狗肉那是罪大惡極的行為,不過對於一些吃貨來說,吃狗肉貌似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而可可,當然是要劃入吃貨行列一員的角色,小傢伙人不大卻什麼都敢吃,但凡是只要店家能賣的食物,就沒有她不敢吃的。
在洛杉磯的時候,小傢伙就很喜歡吃奇葩的東南亞蟲子系列的玩意兒,甚至有些東西連她父親金賢泰都不敢輕易的嘗試,但小傢伙卻吃起來面不改色。
比如說那種毛絨絨的炸蜘蛛,金賢泰看了之後臉色都不對勁兒,就更不要說吃了,但可可就能毫不猶豫的伸手抓起一隻丟到嘴裡,吃完之後還能告訴自己的父親,油炸蜘蛛很好吃呢。
瞧,可可在吃這方面的天賦,是多麼的強大呀。
因此,當她聽父親說,這個城市流行吃狗肉的時候,小傢伙的眼睛都開始不斷的冒光了。
「爸爸,你吃過狗肉嗎?味道怎麼樣?好吃不好吃呀?」
對於小傢伙來說,她所在意的可不是吃狗肉會不會被一些人噴,而是味道好不好,只要味道好即便是千夫所指,她也會去嘗一嘗的。
吃貨嘛!
作為一個合格的吃貨,如果連這一關都過不去,那她豈不是會很失敗?
說真的,狗肉金賢泰是吃過的,在上輩子裡他在這個城市生存時,總會時不時和本地同事們晚上出去吃宵夜,而宵夜的內容肯定也離不開狗肉這個環節。
尤其是在炎熱的夏季,吃狗肉喝啤酒,那可真的是很享受的一件事兒。
正所謂:狗肉滾三滾,神仙也站不穩。
尤其是龍城人民烹調狗肉的方式還很特別,最有名的脆皮狗甚至就連新加坡的吃貨都會被吸引的慕名而來一飽口福。
而金賢泰也沒想到,在異時空的華夏居然龍城也同樣喜歡吃狗肉,這一點再次引起了他對往昔的回憶,因為『這座城市』中美好的回憶實在太多太多。
當然了,金賢泰需要忽略掉的問題是,他現在所身處的這個城市是異時空的龍城,和承載著他人生最美好幸福回憶的那個城市,嚴格意義上來說不是同一個。
不過問題是既然已經回不去原來的時空了,那麼將異時空的這個城市,看座是同樣可以承載自己回憶的那個城市,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對。
人嘛,總是需要一份寄託,金賢泰也是如此。
他也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自己內心中隱藏的那些美好回憶,需要有這麼一個載體。
或許他也是希望可以藉助這種方式,來讓自己不要去被時間所影響,而忘記自己曾經所擁有過的那種幸福,以及那個給自己灰暗人生帶來色彩的女孩吧。
時間是很可怕的一種東西,它能夠讓人對一些曾經覺得珍貴的東西,變得漸漸模糊,尤其是對人的記憶影響最為明顯。
金賢泰不想忘記那一切,即便會讓自己最後陷入痛苦,但他還是不願意忘記。
因為在他上輩子的人生中,本來都他都認為自己要註定孤獨一生,然後在冷漠中像一條流浪狗那樣無人問津的死去了。
但妻子的出現,卻改變了這一切。
她帶給了金賢泰從未擁有過的幸福和希望,因此對金賢泰來說這是多麼的彌足珍貴。
哪怕最後他和妻子最終被老天爺開了一個大玩笑,可他還是不希望忘記那一切。
因為在金賢泰看來,忘記曾經的那些事情,他就等同於背叛了海誓山盟的妻子。
你說金賢泰是白痴也好,說他是一個古板的傢伙也罷,畢竟人和人的想法不一樣,人生經歷也有所不同。
有些人對這個事情或許很看得開,很容易的放棄過去輕裝前行,迅速展開一段新的戀情。
但金賢泰卻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他的人生和大多數的人不一樣,因此也早就了他的一些觀點和大多數人不太相同。
孤兒院出身的他,從很小的時候就嘗盡了人情冷暖,在他的心中對『家和家人』的渴望,要遠遠超過普通人,同時他對家人也更加的看重。
所以金賢泰會在外人看來顯得固執,但只要你了解了他的過去和經歷,那麼你就會理解他了。
「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