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漢之國 第212章 斷案
見到張炎,董貴急忙上前見禮。道:「縣裡傳票,煩請張員外到縣裡走一趟。」
說完,把傳票遞了過來。
張炎道:「我不識幾個大字,還請節級讀給我聽。」
董貴把傳票讀了,大意是陳逸告張炎奪取其土地,要求發還。知縣要陳逸縣裡去,當面辨別清楚。
張炎聽罷,不由罵道:「這個陳逸,前些日子來我莊子,說是莊裡有一半的土地是他的,理應還回去。被我罵了一通,恨恨走了。不想竟然去告官,說我奪的他土地,豈有此理!天可憐見,這莊子的土地都是我買回來的,書契現在樣樣俱在,豈容他抵賴!」
董貴道:「員外莫要著急,到了縣裡,分說明白即可。」
張炎發了一會恨,對董貴道:「現在天已經晚了,你們先在我莊上住一晚,明早一早與你們回縣裡。我就不信,這個陳逸,能把黑的說成白的!」
張炎說完,領著董貴回到莊裡,安排地方住了。
正常的董貴到下面百姓家裡,要好酒好肉給他們吃了,還要送上一筆錢,算作是辛苦錢。張炎有張馳這樣一個兒子,好酒好肉是有,錢則就沒有了。董貴還要客客氣氣,生怕惹得張炎不高興。
張家的人聽說陳逸告狀,俱都氣憤萬分。惟有定娘心中擔心,在五郎要結親的大好日子,出這種事讓人心焦。
第二天,張炎早早起來,與董貴一起到縣城去。為防意外,張三郎陪著去。
到了下午,才趕到鄧州城。由於天色已晚,衙門裡已經沒有人了,張炎父子找了一個客棧住了下來。董貴只是派了個差役與他們住在一起,自己回家睡覺了。
到了第三天,董貴回去報了知縣。沒有多大一會,董貴便就帶著差役,與張炎父子一起,到了縣衙。
因為覺得案子事由重大,由知縣親審。
宋朝對於人命官司相當看重,凡人命官司,由官、吏層層審問,在縣裡最後才錄問。令佐一起聚廳審問無異,方才送州。知縣徐琛因為被告是都統家屬,原告是前宰相官屬,也一樣聚廳錄問。
張炎與張三郎被一起帶到縣尉的官廳,看另一邊,陳逸與兒子早已站在那裡。
陳逸見到張炎,立即怒氣沖沖地道:「老兒,你奪我土地,如何不還我?」
張炎道:「我自是真金白銀買的土地,你無理混賴,怎敢找上我門來?」
陳逸怒氣衝天,還要再罵。董貴在一旁高聲道:「上官面前,哪個敢喧譁!」
看董貴面容嚴肅,陳逸只好把話吞回肚裡。冷哼一聲,扭過頭去。
不大一會,裡面一個吏人出來,道:「傳張炎和陳逸二人入內。」
張炎和陳逸像是比賽一樣,都快步走向室內。外面屋子裡,只剩張三郎和陳逸的兒子,相看兩厭。
進了屋子,只見知縣徐琛坐在中間,兩邊分別坐著縣丞、主簿和縣尉。
見兩人進來,徐琛問道:「陳逸告張炎侵占其土地,遞了狀子上來。可據我們所查,陳逸你建炎二年二三月間放棄了土地南逃,到今天已經六年了。紹興二年六月初七詔令,立限三年歸業識認,已種者候收畢給之,過限者官司並不受理。按時間來算,你這件狀子我本不該受理。可又怕有什麼誤會,今天讓你來縣衙說清楚。」
陳逸道:「紹興二年夏天,我曾派家中奴僕陳忠回來,查看田園。那時田園一片荒蕪,並無人耕種。若是從紹興二年開始算,現在是紹興四年初春,還不足兩年。我如何不能取回自己的土地?」
徐琛看著陳逸,心中思索,如果陳逸是得了范宗尹的意思而來,自己就該順著他的話說下去,最少從張炎的土地得些好處。但是又一想,鄧譚給自己的建義是稟公而斷。稟公而斷雖然只有四個字,做起來何其難也。
想了又想,徐琛道:「邑丞怎麼看啊?」
縣丞道:「此案事實清楚,於法有據,自該駁回。」
聽見縣丞回答得斬釘截鐵,徐琛不由大吃一驚。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