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 第四一四章 自我管理能力
大明1805正文卷第四一四章自我管理能力牛鑒說的足夠的直白,夏爾也確認了朱靖垣的意思。
朱靖垣和大明朝廷,其實並沒有故意推動泰西各國進入造艦競賽的想法。
但對於主動遏制這種傾向同樣也沒有很高的興趣。
同時還明確支持和平與發展,不希望看到任何國家窮兵黷武。
這些方向和態度似乎有點混亂甚至是自相矛盾的。
不過深究了之後就會發現根本不矛盾。
就像雙標其實也是有標準的,那就是對評價者本身是否有利。
對評價者不利他就會批判,對評價有利的他就會稱讚。
「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其實也是同樣的邏輯。
對掌控局勢的大明有好處,大明就會給與獎勵和照顧。
對大明沒有好處,那大明就會出手懲戒。
大明不會看這件事事情本身在某個規則下是否正確。
大明不會參與制定出一份規則來,因為這份規則寫出來可能會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無論規則上把大明的權力和地位抬得有多高,本質上都是明確了標準。
哪怕是直接寫上,大明的權力是無限的,這實際上也是被限制了。
因為有些時候,統治者會聲稱自己的權力不是無限的,也會有向被統治者訴苦的時候。
完全沒有規則,完全沒有標準,才是事實上的無限權力。
這就是為什麼近代皇帝和國王,除非到了完全無法控制的情況,不會主動要求立憲。
朱靖垣和大明的最終的目標,還是朱靖垣在和談會議上說過的話。
要讓包括泰西在內的世界所有國家,在做任何決定的時候,在準備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要首先要考慮大明的態度。
要他們首先去評估,這件事情是否符合大明的利益,符合大明的利益才能放手去做。
違背大明的利益的一定不要做。
而不是先立一個規矩,等某個國家犯錯了,才公開的打官司,再去辯論對錯。
要讓其他國家學會按照這個標準自我約束,自我管理。
夏爾在這個基礎上去評估,自己號召泰西國家簽署海軍協議。
把主力戰艦的規格和數量明確下來,並做出一定的限制,是否符合大明的利益呢?
夏爾認為是符合大明利益的。
這些協議相當於把泰西各國的海軍規模都明確了下來。
置身事外,不參與協議,不受協議約束的大明,就能根據這個協議上的各國海軍規模,建設恰好能夠壓制這些艦隊的海軍。
讓整個世界的軍備力量處於可控狀態,同樣也是符合大明利益的。
雖然更加利於大明,實際上也符合法國目前的狀況。
法國現在不適合參與任何軍備競賽。
所以夏爾準備著手開始推動這件事情。
弔唁英國的皮特首相的時候,就可以跟各國政要通通氣了。
夏爾準備親自去英國,這件事情直接自己主導。
英國人的情況跟法國人高度類似,也是打完了世界大戰又打殷洲戰爭,都被推到了要被榨乾的邊沿,不得不向大明尋求幫助,才勉強緩過來了。
所以英國跟法國是幾百年的宿敵,但是在這件事情上卻應該不會拒絕這份提案的。
夏爾在心中把這件事情確定下來之後,又問了一個同樣這世界上沒幾個人能問的問題:
「牛先生,我的摯友有沒有安排過,關於搭載飛行機器的戰艦的事情?
「我也不隱瞞我的摯友和大明方面,法國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的研究和實驗。
「我的摯友曾經也透漏過,大明也有相關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