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給老朱當噴子的那些年 第 146 章 潘富案
溧陽縣?
洪武十八年?
黃魯?
潘富案!!!
想起史書上的事,顧晨的眼睛瞬間迸發出了一道光亮。
你說他運氣怎麼那麼好,每次感覺到有些瞌睡了,都有人來給他送枕頭。
顧晨立刻從馬車上下來,顧安立刻通報他的身份開道。
「左副都御史顧大人在此,讓一讓,請讓一讓」
老百姓見御史來了,知道有好戲看,便紛紛自覺地退開,然後又迅速地圍成了一個圈兒。
「你說這御史辦事,肯定比衙門裡的大人更公道吧,衙門裡的官官相護,御史大人應該不會吧?」
「應該不會,衙門裡的官兒,和那些知縣都是同僚,御史不一樣,人家御史是專門抓貪官的。」
圍觀的吃瓜群眾小聲議論,而衣衫襤褸的黃魯也抬起了頭,把手裡的冤字舉得更高了些朗聲道。
「御史大人,溧陽縣民有冤屈要告,求御史老爺呈報陛下,為民做主,為我們溧陽縣民做主。」
他之所以不肯去府衙,就是怕這狀會告不成。
他一定要鬧得應天府人盡皆知,鬧得不能遮蓋,上達天聽,他們溧陽縣的百姓才能有救。
所以,他才會選在百官退班的時候,在他們必經之路鬧起來。
「你這讀書人」那衙役見御史來了,也是覺得無奈:「有什麼冤屈,上府衙說不是一樣的嗎?」
這種做派,倒搞得好像,他們府尹大人不值得信任似的。
說罷,他轉身,恭恭敬敬對顧晨行了一個禮。
「叨擾都御史大人了,府尹大人說,溧陽縣隸屬於應天府,百姓有冤,定然會公正審判。」
道上有條不成文的規矩,雖然人家是"副"都御史,可是在叫領導的時候,副字最好還是省下為好。
這樣領導高興了,你的事情也就更好辦了。
「讓小人請這小子去府衙說話,府尹大人已經等著了,可這小子卻不肯去府衙,非要在街上大聲喊冤」
總結:這事跟我們大人可沒關係,是這人胡鬧。
「凡事要多反省自身。」
顧晨抬手,打斷了那衙役的話:「要是平日裡,咱們這些當官兒的真心把百姓當成自己的子女,老百姓會不信任嗎?」
御史說話,果然是站著不腰疼,可那衙役不敢反駁,只敢點頭應是,不敢囉嗦半句。
廢話,就是府尹大人在這兒,也得客氣一些。
何況他?
「這時辰都下衙了,你餓不餓,要不你跟我走,明兒一早,我帶你進宮見陛下告御狀如何?」
皇宮大內確實不好進,可重點卻是在那個內字。
說白了,也就是後宮那塊兒地方,但你要是有冤屈的話,百姓也能上奉天殿見皇帝的。
前提是,得先讓皇帝知道和答應。
「御史老爺」黃魯握著狀紙,滿臉的猶豫不決:「您沒騙學生,學生真的能入宮告狀?」
他可是帶著全縣的希望來的,可不能被隨意忽悠了去。
「這麼多人都看著,本官還能騙你不成?」
顧晨哭笑不得,不過更多的是同情,對官有這麼強的警惕性,看來是被地方官兒欺負慘了吧。
「你若信本官,就把狀紙給我,我現在就交上去。」
黃魯看著伸到自己面前的大掌,又看了看顧晨那身二品官服,最後又想了想他御史的身份。
最終,還是把狀紙遞了上去:「求御史老爺一定要告知陛下,為我們溧陽縣百姓做主啊。」
這次若不能把那兩個王八蛋拍死,那死的也就是自己這個告狀的,還有那些無辜的老百姓了。
顧晨拿過狀紙,又一把把他從地上給拉了起來。
然後扭頭看向衙役:「你先回去告訴梁大人,這事兒,今兒不必操心,明日再說吧。」
說完,顧晨把人交給顧安,自己則折返宮中,把狀紙交給了雲奇,囑咐他明早再給老朱。
理由是,免得陛下氣壞了,到時候晚上睡不好。
其實是人早上脾氣最大,他希望老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