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一千兩百八十三章 魯密火銃
更新:09-02 16:48 作者:幸福來敲門 分類:軍事小說
卻說趙士禎在鴻臚寺一直以不務正業,而被同僚們視作官場上的異類。
眾人對他是敬而遠之。
趙士禎自己面上雖是不以為意,但心底也是有一等傲氣,既然於仕途無望,那麼他就醉心於兵事,研究火器好了,將來或許有一日能夠派得上用場。
不過趙士禎心底雖這麼想,但面對林延潮卻不敢這麼說。
鴻臚寺雖與禮部沒有明顯的上下屬關係,但平日也多受其管轄,當日他見衙門裡堂堂正四品的鴻臚寺卿在林延潮面前也是俯首聽命,他一個小小主薄哪裡能惹得起對方。
同僚對他研究火器,最多說說而已,不能拿他怎麼,若是林延潮真的追究,那麼趙士禎絕對沒有好果子吃。
趙士禎猶豫之間,卻見林延潮看了他一眼,目光中似乎已洞悉了他的想法。
林延潮笑道:「本部堂今日召你來沒有別的意思,就是問一問,你如實說就好。」
聞此趙士禎心底一凜,當即竹筒倒豆子地全部倒出:「下官曾有幸見過倭國的鳥銃一次,與本朝鳥銃比較一番。本朝鳥銃來自西洋,故而可以稱為西洋銃。西洋銃筒長,彈有八分重,故能遠於倭鳥銃,但欲其體輕,以便挺手立放,藥少故不及倭鳥銃之狠。聽說倭人習倭鳥銃時常服習,藝高膽大,所以稱能事耳。」
林延潮道:「你的意思,就是倭鳥銃雖射得短,但能破甲,本朝鳥銃雖射得遠,射得方便,但難以破甲。」
趙士禎當即道:「大宗伯明鑑,確實如此。而且下官觀兵制,如京營神機營仍在用手銃,霹靂炮等物,這些都不如鳥銃甚多。但朝廷北軍配備鳥銃者又甚少。」
林延潮點點頭道:「我明白了。若是我軍的鳥銃對付沒有鎧甲的敵軍,或者與弓箭對射十分便利。但如果遇到披著厚甲之敵,那麼就容易失利。
趙士禎道:「確實如此,可是縱觀東倭北虜南蠻都沒有著厚鎧之寇啊!」
林延潮心道,未必。
林延潮接著問道:「這麼說本朝鳥銃七十步外就無法破甲?」
趙士禎道:「普通鳥銃是如此,若是用三錢彈丸的鳥銃,再多裝一倍的火藥,估計可以破甲。」
林延潮聞此已是放棄了對明朝現有鳥銃的追求,但對於明朝而言,火器一直是他們的不傳之秘,當年朱元璋打天下時的利器。
如銃箭,原理是火門槍,然後將鉛彈換成了箭矢,此物被明朝視為國家機密。當年朝鮮一直欲求明朝銃箭之法,但卻一直而不得。
其實當時明之火槍到了中後期已經漸漸不如外國,朝鮮也是不知道。
後來明朝吃女真重甲騎馬步兵的虧,到了崇禎年時才引進了西班牙火繩槍,稱之為斑鳩腳銃,不過時候太晚了,而且就算提前引進,也不一定能夠擊敗女真。
因為西班牙火繩槍儘管威力大,但精度極低,所以必須布成方陣以排槍的方式射擊方有威力,這也就是後來被無數明穿小說所引用的西班牙方陣。
不過現在林延潮的對手並非是女真人,而是倭寇,所以他理想中的火銃,應該是比倭寇的鐵炮射得更遠更准才是,至於威力……對付倭人的麻將蓆鎧甲就沒這必要了。
林延潮道:「我看你這火器譜之書中有一個談及魯密的火銃。」
趙士禎喜道:「回稟大宗伯,這正是下官當年見魯密國使者朵思麻向朝廷進貢的一支鳥銃心有所感,打算依此仿造一支。但是……」
「但是什麼?」
趙士禎道:「我有詢問過朵思麻,但是朵思麻開價甚高,非一百兩黃金不將此物轉讓。」
趙士禎看林延潮的神色,心想若是林延潮對此感興趣的話,一百兩黃金應該不成話下。
「哦?」林延潮詢問道:「你是如何識朵思麻的?」
趙士禎一愕然後道:「下官去年接待過魯密國使者,與朵思麻聊了一段日子。朵思麻仰慕天朝上邦,故而在此逗留了近一年。」
「哦?仰慕天朝上邦?」
趙士禎聞言有幾分尷尬,然後道:「其實是仰慕上邦錢財。」
林延潮聞言倒是笑了笑道:「他要有真材實料,別說一百兩黃金,一千兩也是給的。你以為此魯密國的火銃如何?」
趙士禎道:「下官曾從朵思麻手中接過此銃試射,確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