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120章 己卯鄉試(上)
萬曆七年,己卯,秋。
新鄭生員高務實再臨開封,準備參加今年的河南鄉試。
鄉試又稱秋闈,因為科舉考試系國家掄才大典,考場關防嚴密,俗稱鎖闈,簡稱闈。而科舉時代的鄉試例於秋天舉行,故將鄉試稱為秋闈。
鄉試三年為一科,逢子、午、卯、酉年舉行。鄉試的地點,若是直隸(南、北),則在京城(南北二京);若是各省,則在布政司所在,即省會,因此河南考於開封。
鄉試的具體日期一般是固定的,從八月初九至八月十七,共考三場,當日考完交卷後出場,第三天再入場參加下一場考試。也就是初九考第一場,十二日考第二場,十五日考第三場。
至於考官,主持鄉試的主官叫主考,參與閱卷的叫同考。
主考又稱總裁,其任用原則從洪武至萬曆,一直處在發展變化之中,到如今的萬曆七年,已經基本形成定製:
順天、應天用翰林院學官二員,級別通常為侍講學士、春坊庶子、諭德之類。
浙江、江西、福建用翰林官一員,修撰、編修、檢討之類;湖廣為翰林編檢一員,部屬官一員。這是因為這幾省歷來是學風上佳之處,所以特示隆重。
其餘四川、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處,或通用部屬,或用中書評博一員,或用別寺降官。
而同考官又稱分考、房考、經房,也就是所謂五經房也。通常以推官、知縣、教諭、教授充任。
除了考官之外,還有執事官,主要是提調官、監臨、監試官等,尤其是提調官和監臨,必用大員監考,以糾察關防、總攝考場事務。如提調官一般設兩員,在河南都是左右布政使充任;監臨官又稱知貢舉,例由巡按御史擔任。
粗陋的比較一下,大略相當於正高官做提調官,省紀高官做外場監考,朝廷對鄉試的重視由此可見一斑了。
至於還有印卷官、受卷官、彌封官、謄錄官、對讀官、巡綽官、監門官、搜檢官、供給官、收掌試卷官等等,就不一一介紹了。
大明的鄉試並不是一篇時文定勝負的,剛才已經說過了,其規則是連續考三場。
具體來說,第一場考經義七篇,也就是時文;第二場考論、詔、誥、表、判,可以看做公文寫作;第三場考經史時務策,大致可以看做是「具體事情如何辦」,但這個其實越到後期越流於形式,總體來看都是在「吹」,看誰吹得更加清新脫俗而已。
以上每種文體都有非常具體的寫作要求和書寫格式,這是一定不能錯的,要不然試卷會因違規而被貼出,絕無中式的希望。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按三場考試的權重來看,自然還是以頭一場的時文最為要緊。通常而言,若是時文寫得極好,後面兩場只要沒有大的錯漏,基本可以肯定能被取中;反之,其他寫得再好,時文卻一塌糊塗,那就直接回家吧,是沒有中舉機會的。
鄉試與道試比較類似,考生於每場當日的四更前攜帶筆、墨、硯等考具齊聚龍門之前,分三門點名入場,甚至哪縣考生與何時何門點名,事前都會公布。
能來鄉試,說明對這套流程都是有經驗的了,所以大家還算得上秩序井然。高務實進場後按照自己的點名順序去取了號舍牌,拿到手一看,乃是「玄四十九號」——號舍牌是按《千字文》「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等字序命名的,「玄四十九號」就是「玄」字號舍的第四十九間房。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高務實微微挑了挑眉:「這數還不錯。」
高務實找到座號考舍之後入內,便開始自行釘好油布防雨防風,此時來了一名號軍,站在他考舍邊——這是防止作弊的,每舍均有一人看守,比牢房還嚴格。
高務實當然沒打算作弊,因此看也不看這號軍,直接滅了燈,抓緊時間趴在席舍中的木板上開始睡覺。
這倒不是他輕視考試,而是有經驗的考生都會這麼做。因為考生四點點名,之前也沒法好好睡,既然半夜沒睡,如果還不抓緊時間休息,弄個通宵不睡的話,到了白天考試的時候肯定神情疲乏。尤其是這第一場考試要考七篇八股文,並且是要求一天考完,如果精神不佳,那還考什麼?不如回家,等幾年再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