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世祖 第四十三章稅收
更新:09-20 21:32 作者:飛天纜車 分類:軍事小說
安民倉的設立,在皇帝心中呈現,自然而然就順利的在御前會議中討論。
微縮版御前會議只有五人。
皇帝居中,每個四人分列兩旁。
此時的內閣,在紹武朝經過多年的發展,真正意義上的成為了決策部門。
八部九卿,成其下屬,只有執行權。
以往那種六部都能參加會議的大御前會議,自然就削減了許多。
畢竟中國的規矩,大事開小會,小事開大會。
如此這般,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大明特色的內閣集權制。
當然了,由於內閣之中人數不定,權力的劃分也就沒那麼的死板。
換句話來說,除了內閣首輔慣例掌控財部外,其他各部則靠博弈和威望,自己爭取。
當然啦,如果有皇帝的助益,自然就非常一般了。
如,本來吏部由馮顯宗主持,但凡涉及到刑部的內容,都是由其票擬,在內閣會議中確定,再讓奏皇帝批紅。
但如果皇帝卻對他的票擬三番五次的留中,甚至是駁回,自然就影響他對刑部的掌控。
威望,能力,皇恩,缺一不可,三者又同樣重要。
如今,內閣首輔閻崇信負責財部、民部,禮部;次輔朱謀則是戶部和工部。
馮顯宗掌管吏部。
堵胤錫則掌管刑部和兵部。
在各自的部門,他們自然擁有著絕對的發言權,而一旦涉及到人事,尤其是五品以上的官員,自然要互相妥協才能辦下。
內閣舉薦名單,至少要三個人。
若是沒有滿意的,皇帝也可以自行添加人選,這是他的特權。
而對於軍權,京營、邊軍、巡防營,則是皇帝的一言堂,內閣的建議權,都要看皇帝的眼色。
除此以外,作為監察部門,朱誼汐深刻吸取了前明監察失控,御史們排著隊脫褲子打廷杖的事。
宋朝的御史制度不錯。
所以,都察院的一應官吏,都由皇帝任免,內閣不得插手。
同時,對於皇帝的諫言權,全部聚攏到了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的手中。
他們六人,可以對內閣八部直接彈劾,同時負責對皇帝諫言。
剩餘的監察御史等,只能對二品以下的官吏彈劾。
如此一來,就再也不會出現以往那樣小雜魚都敢死諫,給皇帝雞蛋裡挑骨頭的煩心事了。
督察院監察百官,可以很好的監控內閣。
所以像朱元章那樣疑心太重,什麼都一把掐,亦或者對什麼都有自己意見的事,朱誼汐是做不出來的。
適當的放權,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正確的。
如今,隨著八月秋收結束,大明的掌權者們聚攏一堂,討論起了秋稅。
雖然秋收要到來年三月前才能歸攏國庫,但各地秋稅,卻早已經記錄在桉,千里迢迢送到北京。
閻崇信臉上露出發自內心的喜悅:
「陛下,托祖宗鴻福,今秋之稅,再創新高,換算成銀圓,達到了四千萬之巨,若是再加上秋、冬商稅,突破九千萬不是難事。」
農業稅分成夏、秋兩季徵收,而商稅考慮到如今的難度,則自然的分成了四季,三月一繳。
包括鹽、鐵、酒、茶,四大重稅群體,也是如此,省卻人力。
「九千萬——」
朱誼汐感慨萬分。
這已經超過了清朝鼎盛時期的賦稅,當然了這不包括清末。
像滿清這樣越到亡國,國庫里越有錢的王朝,甚是少見。
而這一切都要歸功於英國人赫德,辛苦的為清朝建立起了近代關稅體制,任勞任怨幹了四十年,清廉而不貪,滿清續命多靠他。
「其中商稅幾何?農稅幾何?」
皇帝發問,閻崇信自然迅速回答,這一切已經在他牢記鬧腦中:
「稟陛下,由於天下農稅三等,最高不過三分(三十文),可謂是輕徭薄賦,百姓愛戴,人人稱頌聖君降世呢……」
所謂的三等農稅,實際上就是紹武初年的事了。
不像以前的那些封建王朝,將所有的土地定格為上,中、下三等田,不同的等級收不同的稅。
這對於官少民多的封建王朝來說,根本就不是個人能幹成的活。
所以許多士紳就會賄賂衙役,把自家的上田變為下田,少繳賦稅。
但在紹武朝,則根據省份劃分,每省的土地全部歸為同一等。
如,江蘇、安徽、江西等富庶的南方,就是一等地,每畝納錢三十文。
順天府、河北省,則是二等,每畝納錢二十文。
像是甘肅,陝西,雲南這種貧瘠省份,一律算三等,每畝納稅十文。
看上去這樣的賦稅很低,但實際上來說,卻是中等了,至少達不到明初那種三十稅一的地步,
許多人言語,十稅一合適,但卻忽略了實際。
100斤的稻穀,按照如今的脫殼率,最好的不過是七層,也就是說能拿到70斤的大米。
而最差的,只能有五成。
還要算上石磨的費用。
故而,普通百姓來說,畝產300斤的糧食,真正能到手的,最多一百五十來斤。
三十文,市價能買三斗,也就是三十斤。
而糧商們的收購價,卻跌了不止一籌,賣四十斤才能得到三十文。
四十比一百五。
換算過來,就是三稅一到四稅一之間。
已經算是重稅了。
對於甘肅、陝西這種,一畝地一兩百斤,十文錢雖然不多,但也要他們賣出至少二三十來斤糧食換取,其甚至達到脫殼後的一半淨重。
交完賦稅之後,剩餘的糧食雖然不夠吃,所以許多人會用精糧來換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