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是如此美妙,模糊了時間與空間的界限,思緒在旋律和歌聲之中插上翅膀,肆意翱翔,乘風而去,離開了煤油燈酒吧,離開了格林威治村,離開了紐約,離開了這片土地……站在了山頂俯瞰眾生,佇立峭壁眺望汪洋,徜徉蒼穹擁抱世界。
那個男人,安靜地沐浴在奶黃色的光暈之中,輕聲歌唱,悠揚而婉約,滄桑而哀傷,美妙而動人,眉宇之間的苦澀和落寞在輕輕涌動著,狼狽而破落,滿身塵埃、身無長物,似乎除了那一把嗓子之外就一無是處;但,那一身傲骨,卻猶如寒冬臘梅一般,迎著風霜肆意綻放。
他如此唱著,「絞死我吧,哦,絞死我吧,我將與世長辭。」
不由自主地,嘴角就上揚起來,但投射進入眼神之中的光暈卻漸漸模糊了起來,依稀捕捉到那個男人眼底深處的一抹瀟灑和不羈,苦澀和滄桑似乎隱藏在了那一頭凌亂的頭髮和濃密的鬍渣之中,只是留下了一抹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肆意和淡然。
然後,他抬起頭來,輕輕揉了揉鼻子,隨意地抱著自己的吉他,垂著眼帘靜靜地陷入了沉思片刻,似乎正在細細地品味著自己剛才的表演,流露出一抹心滿意足的神色,這才收回了注意力,對著眼前的話筒,開口說道。
「你們之前可能聽過這一首。」眉尾輕輕上揚,隨意而散漫的髮絲投射下大片大片陰影,輕描淡寫的渾不在意帶著一股倔強和高傲,在漫不經心的言語之間透露了出來,「如果一首歌,從來不曾新過,但也不曾過時,那就是民謠了。」
說完,他自己也輕笑了起來。那一抹笑容,嘲諷而戲謔,輕鬆而自然,哪怕是在自我調侃,眉宇之間也透露出一抹淡淡光華,牽動著每一個眼神背後的心神,但他卻毫不在意,沒有任何停頓,站立起來,準備離開舞台。
這一個動作,似乎終於打破了音樂的魔法桎梏,時間的真實感重新洶湧而入,掌聲,突然之間就一口氣迸發出來,如同火山爆發一般,瞬間充斥著整個煤油燈酒吧,那浩浩蕩蕩的掌聲連成一片,夾雜著口哨聲、叫好聲和呼喊聲,山呼海嘯地,地動山搖地。
喬治-斯蘭德愣愣地坐在原地,似乎反應不過來,久久地,洶湧的掌聲持續不斷地撞擊著耳膜,這才漸漸回過神來,嘴角的笑容停頓了片刻,最後燦爛地綻放了開來。
喬治現在有些不太確定。
兩年時間過去了,藍禮的表演依舊動人,隱藏在旋律和歌詞之中的敘事情感娓娓道來,不經意間就撞入了心底的柔軟之處,歲月沉澱下來的傷痕似乎一點一點地隱藏在了演唱的細節之中,平添了一抹肆意和隨性。
這是好事。但,喬治所不確定的,這到底是時光雕刻過後的靈魂,藍禮依舊保持著兩年前創作「堂吉訶德」時的赤子之心,甚至還更加通透和老練,在好萊塢的名利場之中著實太過難能可貴;還是表演的力量
就在那一曲民謠緩緩流淌的時間裡,光影就正在緩緩倒流著,仿佛真正地回到了六十年代,那個為了民謠而瘋狂的年代,那個為了藝術而執著的年代,商業正在入侵,但藝術依舊驕傲;安坐在小酒館裡傾聽一夜的表演,與三五好友相談甚歡,遠遠比電視或者網絡所帶來的幸福更加充實。
恍惚之間,喬治就真正地模糊了現實與虛幻之間的界限,無法分辨出來,舞台之上正在表演的,到底是藍禮,還是勒維恩。更多還是勒維恩,那個被困在夢想之中茫然若失卻拒絕妥協的勒維恩。
笑著笑著,苦澀就這樣翻湧了上來,然後眼眶就陷入了一片溫熱。
喬治有些狼狽地垂下了眼帘,然後就注意到了坐在旁邊的斯坦利-查爾森。
斯坦利依靠在椅子的後背上,一臉享受的幸福,手裡握著一瓶啤酒,菸灰缸之上架著一支正在裊裊點燃的香菸,神情恍惚,似乎沉浸在了回憶之中無法自拔。
察覺到了眼神,斯坦利朝著喬治瞥了一眼,嘴角的笑容上揚起來,輕輕舉起了啤酒示意了一番,而後喝了一大口,就再次輕輕地搖晃著腦袋。
享受,僅僅只是單純地享受,享受這一刻的美妙。這就足夠了。
轉過頭,喬治再次看向了舞台之上的那個男人,潦倒而落魄的裝扮,卻有著一股讓人為之傾倒的魅力。在六十年代,就是如此,有才華的男人總是不缺乏崇拜者,哪怕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