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宰相 第二百六十六章 開中法
更新:06-12 05:07 作者:有限無敵 分類:其他小說
測試廣告1趙和沒想到按照溫元化粗野的相貌,竟然家中布置如此優雅。讀書都 www.dushudu.com
趙和左顧右看的讚賞道:「大哥,你這個院子花費不少吧?」趙和現在與剛穿越的那時候不一樣了,趙和現在也算個有錢人,在加上多出入大戶人家,現在對樓台園林很有研究。
溫元化聽趙和這麼說,笑著說道:「那裡那裡,都是一些小錢!哥哥的這個院子比那些鹽商的院子可差了老遠!」
揚州本地不產鹽,但卻是兩淮鹽業的集散地,在加上揚州繁華無比,從宋代開始就成了大鹽商的居住地。現在揚州城內大小鹽商足有上百戶,負責全國六成以上的食鹽銷售,完全可以說得上富可敵國。
趙和對鹽業十分感興趣,他知道明代因為地方勢力勾結朝中士大夫,所以鹽稅收不上來幾個。萬曆年間因為有宦官幫助,所以每年大概能收上來二百萬兩左右。到了崇禎上台,依靠東林黨剷除閹黨後,一年的鹽稅更是降到了十幾兩的可笑局面。
趙和後世念得財經專業,所以對明清鹽稅有所了解,他的本科畢業論文就是探討兩淮鹽政。
明朝初年,朱元璋採取了一系列有利於經濟發展的策略,使國民經濟得以恢復,國內日益安定。然而,北部邊境由於蒙元殘餘勢力不斷試圖南下,迫使明朝將大量軍力囤駐於北部邊境。同時,受限於南北經濟及物產產出的不平衡情況影響,邊鎮軍需需求量巨大,但供給嚴重不足。
為解決這一問題,明朝創立了開糧納中的制度,即由戶部利用食鹽的專賣權,根據邊境戰備糧儲物資的盈缺情況,對商人進行招標,往邊鎮輸送軍需物資,然後按實際輸送情況支付同等值數量的官鹽鹽引,使商人獲得官鹽併合法銷售。這就是明朝初年穩定邊疆建設的「開中法」。
通過「開中法」明朝有效的保證了邊鎮地區戍守軍隊的軍需供應,同時也降低了國家財政的支出,並以此帶動了原有的官方壟斷食鹽銷售的模式轉變為官商並用的模式,有效帶動了食鹽交易市場的活性。
更有甚者,在通過「開中法」獲利的部分商人,為獲取更高的鹽引利潤,開始嘗試自籌資金,主動招募勞力前往邊鎮拓邊墾殖建築商屯。
隨著鹽引吸引商屯的出現,邊地軍糧價格漸趨於與內地相差無幾,邊鎮地區的市場也隨之繁榮了起來,這更是吸引了大量人員前往邊鎮定居。同時,為應對隨時可能出現的蒙古勢力的掠奪,商屯自發修築各種防禦設施,在無形中將明朝長城以北的防禦體系整體向北推進,有效的提升了明朝北部防禦體系的功能和輻射範圍。
但自強力皇帝朱元璋、朱棣父子死後,開中法在明朝權貴及各方利益集團的眼中已然成為了他們權力尋租的目標。
成化、弘治年間,由於私鹽盛行,權貴等又隨意向皇帝奏討占窩、壟斷開中,造成鹽引的派發量大大超出了鹽業的產能允許範圍,這迫使大量邊地商人空有鹽引,卻無鹽可領,只能在鹽場等待新鹽的產出,有的需要等待守支數十年的情況出現,這極大的打擊了邊商輸糧支邊的熱情,導致開中法的執行變得舉步維艱,很難再像洪武、永樂年間那般良好運行。明嘉靖十三年,戶部給事中管懷裡總結了開中法被破壞的危害。
開中法已然崩壞,明朝鹽政收入受到極大影響。為了保證鹽業的收入,明朝並未從根源上解決開中法出現的問題,反而選擇了本末倒置的折色法,妄圖挽救日益窘困的財政問題。
明弘治五年,時任孝宗皇帝戶部尚書的葉淇提出了納銀領取鹽引的辦法,即「折色法」。從此規定商人們以後不需再將軍需運往邊鎮,只要向國庫繳納銀兩,就可獲取鹽引。
雖然,明朝通過這種方式在一年之內就為國庫增加了百萬兩白銀的收入。但是,葉淇對鹽政的改革,徹底的改變了明朝初年開中法「鹽政邊政相結合」的國家軍事戰略方針,取而代之的是以食鹽專賣為獲取財政收入的直接手段。
這種短視的做法只看到了眼前的財政利益,卻沒有看到對國家戰略層面的影響。原先得益於開中法的邊商,為獲得更高的利潤,直接建設邊鎮商屯,促進了邊區軍需供應充足,但折色法的出台,直接將邊鎮經濟發展的基礎抽離,邊商逐步撤出,商屯荒廢,邊鎮軍需再度緊張,軍費支出大幅提升,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