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王 第四百二十一章 萬彤彤的計劃(下)
readx; 「傑哥,我的想法是這樣的,如果你能夠拿到那家電影公司的話……我想要請你將電影公司交給我來運作!」
眼中閃過了一抹異色,萬彤彤對著門傑沉聲說道,聲音中充滿了堅定,顯然,是真心希望門傑能夠將公司交給萬彤彤運作,並且逐步的發展成功、壯大。
「可以啊!」
幾乎沒有怎麼猶豫,門傑便直接答應了下來。
萬彤彤所說的公司,是現在金陽集團旗下的一家,本來準備解散,不過最後卻被萬耀陽拿來為門傑的電視劇《武林外傳》做發售的公司,可以說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大部分的系統都保存著,唯一的遺憾就是規模太小。
總資產,也就是四百萬左右!
按照合同上面的要求,門傑在電視劇《武林外傳》播出之後,如果能夠賺到錢的話,門傑必須要支付給萬耀陽1500萬的債款的同時,再支付500萬的軟妹幣當做利息,而同時,這家公司也將會劃到門傑的名下。
本來,門傑也沒有準備用心的去發展這家公司,雖然有著自己做公司的打算,不過門傑覺得現在一切都沒有成熟,不想要接手這家公司。
既然現在萬彤彤開口,雖然是價值400萬的公司,可門傑還是毫不猶豫的準備將其贈送給萬彤彤。
「傑哥,我的意思……我不是想要讓你把這家公司送給我,而是讓我去運作!」
然而,萬彤彤卻微微皺了皺眉頭,對著門傑說道。
雖然門傑毫不猶豫的願意將價值400萬的公司,直接贈送給自己,對此,萬彤彤心中可以說是非常的感動,但這卻並不是萬彤彤的初衷。
「傑哥,我的意思是,這家公司的依舊是你的,所有的股份全部都留在你的手裡面,我的目的是想要要這家公司的經營的權利,想要讓你將公司交給我去打理、並且逐漸的發展壯大!」
「而與此同時,傑哥你本人也要加入這家公司,如果以後有什麼電視劇、電影的計劃的話,也要以公司本基準、讓公司去運作,還有,如果碰到了一些比較有潛力的演員的話,也要儘可能的將他們收進公司當中,讓公司能夠儘快的發展起來、做大、賺錢!」
「這……」
聽了萬彤彤的話,這一次,門傑不由得猶豫了起來。
按照門傑的打算,接下來數年的時間,都不想要去成立一家公司,而是準備以個人的名義,單純的先做一名演員、歌手,出名、賺錢,等到一切都成熟了之後、門傑擁有了一定的人脈、地位的時候,再去考慮成立一間工作室,或者是成立公司,再去考慮其他的,諸如做電視劇、做電影、簽約明星的事情。
即便是要做,投資方面至少也要有上千萬的資產,一家總資產只有400多萬的公司,實在是太小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萬彤彤今年才只有17歲,就算再怎麼天才,也不可能比的上那些專業性的人才吧?
如果只是單純地將公司贈送給萬彤彤,也就是四百多萬的事,門傑還能夠承擔得起,為了這一份感情,也是值得的。
但是現在,當自己未來幾年的發展道路、最為重要的事業,與這份感情聯繫在一起的時候,門傑卻不由得猶豫了起來。
自己,究竟是應該答應,還是拒絕呢?
最終,猶豫了許久,門傑狠狠的咬了咬牙,對著萬彤彤說道,「行,既然彤彤你想要做的話,哥我就全力支持你!到時候公司還是我的,不過經營的權利歸你,我本人也會加入這家公司,以後有機會的話,也會讓公司做電視劇、做電影、簽明星藝人的!」
經過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門傑已經徹底的想通了。
雖然看起來,門傑加入這家新的公司,公司與門傑的事業就會緊密的聯繫到了一起,再將公司交給萬彤彤這個尚未成年的少女,有些不妥當。
但是……
一個明星的成功與否,主要,看的還是他的人氣、作品、實力,與公司無關,公司的成功或者是失敗,只能影響到一個明星接下來一段時間的『錢途』,而非『前途』!
加入一家毫無名氣的公司,充其量也就是對門傑的演藝事業沒有任何的幫助,而不會造成其它方面的影響。
如果不加入公司的話,門傑一個人在外遊蕩,也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