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刑案官 第563章:大事過後、仍基於根本

更新:10-20 11:35 作者:藍鯊不吃魚 分類:軍事小說

    狄映被提醒到,鳳目倏地睜大。

    立時就吩咐道:「去,把浪德縣裡、十四年前至今、所有符合那五人增長年齡的男子失蹤案、意外身死等等的情況,都摸排一遍!」

    侍衛們聞令而動。

    狄映也站起身,踩在峽谷的草地上,來回踱步。

    五個人,絕對不可能悄無聲息地就從這個世界上被抹去。查到目前,一切他能想到的端倪、最終都斷了線索。

    那麼,就只剩下最後一種意外中的可能了。

    年輕的男子失蹤、或是意外身死的人、數量並不多。儘管是十四年間的,也不是很多。

    當侍衛們一條條消息報回來的時候,狄映就馬不停蹄地帶著人,開始逐個兒地驗屍。

    驗那些意外身死的人的屍骸,還能找到的屍骸。

    再做顱骨還原、再比對莊志勇那五人可能的相貌。

    也就是說:狄映有把莊志勇那五人十四年來長相的可能變化、都畫了出來。

    而失蹤的男子的、失蹤當時的畫像,侍衛們也根據他們家人的描述、畫了出來。

    繁重而又瑣碎的工作,在經過他們不懈的細緻努力後,終於有了結果。

    浪德縣、大曲村、有一男子,在十三年前失蹤。

    該男子是失蹤前一年、被大曲村的村民們從山林里給救出來的。

    說是腦袋給摔傻了,不記得自己是誰了。

    有好心的村民就讓自家的閨女「娶」了他。

    一年後,傻子不知道跑去了哪裡,迄今下落不明。

    臨建村,有一男子,十年前意外身死。

    其進山砍木柴,被猛獸給咬死了。

    村民們說該男子、在暴雨中救了他們村的一對無兒無女的老夫婦,之後,老夫婦就收養了那男子。

    根據狄映對那男子屍骨的檢驗,發現其骨頭上留下的猛獸噬痕過多,種類也不止有一種。

    進山砍柴一般不會走出太遠。遇到猛獸的機率其實很低。而這名男子不僅遇到了、還遇到了不止一種。

    屍骨並不完整。

    狄映將其的面部做了還原之後讓村民們看過、確認了就是那名男子。

    也就是說:這名男子的死因有異。

    州岷村,九年前,也有一名意外身死的男子。


    當時,兩個村的人、因為一點兒小事打了起來.

    事後,發現那名男子被人給打死了。

    這種群毆中出現傷亡的情況,官府不會追究到底。村民們只能嘆那男子倒霉,就將其給掩埋了。

    而那名男子的身份,村民們就記得是個外鄉人。

    說是孤兒、流浪到這裡的。

    可能是他給村長送了禮,所以,村里就收留了他,給了他一間破草屋住著。

    為人倒是勤快,也肯幫助村里人,村里人也就很快接受了他。

    只是他的脾氣很怪,沒有娶妻生子。

    八年前,連善村,同樣意外身死的有一名男子。

    他說是來村里尋親的,看著極是可憐。

    親人沒找著,沒地方去。好心的村長便允許他在村里安了家。

    有娶妻生子,還是在八年前,說是為了救三個落水的孩子而溺斃。

    三個孩子都被救了,那男子卻因力竭、亡在了河水之中。

    經過狄映的畫像比對,這四名男子、正是莊黑、莊白、莊蛋和莊明。

    因為莊明是為救人而死,他的屍體就有被村民們給妥善安葬。

    狄映驗過他的屍骨後,得到的結論卻是:這人是被人害死的。

    也就是說:有人趁著他將三個孩子救上岸脫力之際,在水下拽住了他的腳,將他給淹死了。

    骸骨上、有扭傷和利刃傷。

    利刃傷在腳踝上。可能是為了防止他踢騰之類的、兇手扎傷了他的腳踝。

    還有一些扭曲傷、以及有被大力拖拽、都把骨關節給拽鬆脫了的傷痕。

    這就有可能是:兇手先有審問過被害人。

    比如:正好在河邊的密林里驗證對方的身份,待確定了對方是自己要找的人後、又恰見三名孩童落水,便扎傷了對方的腳踝,將對方給扔進了河水裡、強迫對方救人。

    對方不敢反抗,就老實去救。

    那就說明:兇手也下手了、也有參與救助那三個孩子,否則,以被害人當時的傷勢、沒可能全救得活那三名孩童的。

    被害人也有機會逃跑了。

    而村民們發現被害人的身上有傷口,不會覺得奇怪,只會以為是被河底的石頭、或者是什麼給弄傷的。

    至此,狄映已經能確定:禍害春花的人,這四人至少都應該有份兒。

    最簡單的判斷原因:離家出走、又沒走遠、還不回家、還以各種藉口、潛藏在離家不遠的別的村子裡,就是在躲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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