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刑案官 第286章:十惡罪之第十惡
更新:10-20 11:27 作者:藍鯊不吃魚 分類:軍事小說
楊偉說不下去了。
狄映幫他說了下去。
「你還覺得自己很委屈了是吧?你覺得你為了你自己的感情、犧牲太大了是吧?
你覺得你給了隆珠兒一個家庭和孩子、夠可以了是吧?你覺得你沒有出去尋花問柳、也沒有納妾抬通、很對得起她了是吧?
你覺得她家都落魄了、你還沒有先休了她、還留在那個家裡很可以了是吧?」
「大、大人,您是理解小人的,小人真的就是一肚子苦水啊,大人您」
楊偉一聽心事盡被道中,立馬雙手抱於胸前、像膜拜似的、帶著激動看向了大人。
狄映回之以一聲冷笑。
「呵,隆珠兒還真是沒有罵錯你。從一開始你娶她就是存了不良的居心,你騙財騙色騙婚、你從一窮小子、變成了有錢人,享受到了不該享受的。
就是因為你拿隆珠兒做了擋箭牌!
本官曾經遇到過一個案子。
一個相貌英俊的男子、被一富家小姐看中。當時那男子極其落魄、活得不如乞丐,只能在垃圾堆里翻找吃食。
小姐看中他,要他入贅。他毫不猶豫地就答應了。
當時的情況對他而言:只求一頓飽飯、就什麼都可以出賣。
之後,他的生活過得好了,且讀上了書、識上了字、結交了許多富貴的朋友,還認識了另一位漂亮的年輕姑娘。
其實那位小姐、比那個年輕姑娘更加貌美。
但對於那男子來說:小姐自始至終都不肯、將家裡的財產大權交給他,這就是他最不忿的地方。
他覺得自己非常有才華、非常有能力,認為家裡生意的擴大和發展、全都是他一人的功勞。
可因為最終決定權始終在小姐的手上,他就覺得憋屈、窩囊,尤其是他被人笑話是個入贅郎的時候,他就感覺到了深深的羞恥感。
只有他和那個年輕姑娘私通的時候,他才覺得他找到了自我、找到了他人生真正存在的價值。
其實那位小姐、除了沒有把大權交給他之外,能給的、全給了。只要是他想要的、都盡全力去滿足他了。
但人心就是貪婪的、永遠不知道滿足的。
從只求一頓飽飯、到擁有家財萬貫,想要的,都不會有盡頭。
小姐了解他,所以才不會把大權交給他。若交了,被掃地出門的就會是小姐。
那是那位小姐最後的活路,也是他們的孩子們最後的活路。
可那男子想不到這些。他只想跟著他的相好、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和快樂。
是的,他是覺得:小姐一直剝奪著他的自由和快樂、是一直在勉強著他的。
後來,他就乾脆給小姐攤牌了。
小姐非常傷心,但還是放他走了。不過,是放他淨身出戶。
男子又重新變成了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和他的相好住在破草棚屋裡,擁有了他們想要的自由和快樂。
但他已經不習慣再過這樣的日子了。而當他重新變得貧窮,往日的那些富貴朋友、也都遠離了他。
他就恨,恨小姐。
便和相好的聯手、處心積慮地將小姐給殺害了。
他以為小姐死了,他就能回去、能順利掌握小姐的家業。
因為小姐只是趕走了他,並沒有休了他,也沒有去官府落案。
這是小姐的仁慈,卻也成為她自己的死路。
當然,也是那對野鴛鴦的死路。那男子在死前,還在求懇本官、求懇任何人、說他願意拿一切去交換、只要能讓他活下去。
呵,怎麼可能?他還以為人人都是那位小姐呢?連他的孩子們、都在他被砍頭前、朝他身上吐口水。
楊偉,你覺得,你和那個男子,有什麼區別嗎?
區別只在於你沒有殺了隆珠兒是嗎?
其實沒有區別,你只是還沒有機會動手而已。
如果不是柴簽死了,今日受此奇恥大辱的你、就離殺了隆珠兒也不遠了。
你之前躲進院裡來的那一刻、殺心就差沒有直接寫在你的臉上了。
說說吧,說說柴簽的情況。若有一字謊言、本官不介意讓人將你扒光、丟去街上受萬人唾棄!而後判你『內亂』之罪、徙兩年、裸徙!!」
「內亂」罪,即「通姦」罪。為十惡罪行中之第十惡。本應重判或斬命。
大夏朝因某些原因、風氣開放。雖已將此罪律改為了:雙方徙一年半、有夫有婦者、徙兩年。
但罪、仍是罪。仍不能放縱私慾、混亂社稷。
楊偉聽得懂這是個什麼罪,更知道那裸徙是什麼意思。
一時間竟然被駭得
居然當堂就尿了出來。
狄映擺擺手,讓人將他給拖去了東廂房先關了起來。
這時,負責去帶隆珠兒的聶波、也將人帶到了正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