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回大明春 771【劉虎案】
京師,沛陽。
王宮大門外,跪著一個皮膚黝黑的歸化漢人,想要求見國王卻被侍衛攔下。
侍衛厲聲斥責道:「若有冤情,就去中央大法庭擊鼓鳴冤,莫要在王宮之外擅自逗留。快走,快走!」
這歸化漢人雖然膚色漆黑,卻說得一口流利漢語,而且還是江淮官話:「草民真有大冤,從鎮裡告到縣裡,從縣裡告到州府,地方上官官相護,奪了草民產業不說,還判草民服役修路三年。好不容易服役期滿,草民回家尋找妻兒,妻子已被強行改嫁給新移民。草民想要討個說法,卻差點被殺人滅口。草民真不敢去大法庭,只能請求國王主持公道。」
歸化漢人掏出一本《天竺國欽定憲法》大綱,高高舉到頭頂,大聲喊道:「陛下,不知你欽定的憲法,究竟還作不作數。草民不但能說漢話、寫漢字,還讀過四書五經。憲法裡說,無論種族性別,通過官府考核即為漢人,皆為華夏兄弟姊妹,不得有任何歧視之舉。而今,您的憲法已成廢紙,這天竺又有幾人在遵守?」
王宮侍衛嘆息說:「陛下真不在,也不知幾日方能回京,你且先找個地方住下。在這裡喊也沒用,裡面的貴人是聽不到的。」
歸化漢人愣了愣,將《憲法》小心收好,步履蹣跚的離開王宮。
他身上已經沒錢了,只能露宿街頭,肚子餓得呱呱直叫。
入夜之後,兩道影子摸過來,悄悄用繩子套住他的脖頸,然後兩人合力猛地拉扯。
歸化漢人突然驚醒,雙手抓著繩套拼命掙扎。
由於前兩天下雨,其中一人腳滑摔倒,繩索受力牽引之下,三人全都倒在地上。歸化漢人下意識掏出匕首,胡亂揮舞插刺,等他恢復意識,一人已倒在血泊中,另一人慌張爬開,也拔出佩劍試圖殺人。
歸化漢人又累又餓又怕,解下脖子上的繩套,拔腿轉身就逃,一邊跑一邊大喊:「殺人啦,殺人啦!」
那人提劍直追,也跟著大喊:「賤民殺漢人了,快殺了他!」
趙貞吉正在客店裡洗腳,打算看會兒書就睡覺。聽到外面的聲響,立即赤腳奔出,推開窗戶看下面街頭是啥情況。
許多居民都被驚動,已有十多人將規劃漢人圍住。
歸化漢人大喊:「他們要殺人滅口,快快報官!」
提劍之人則喊:「他是個賤民盜賊,已然殺了我的同鄉,快快結果這人性命!」
歸化漢人丟掉匕首,一手舉起腰牌,一手舉起憲法:「我是漢人,官府認證的。我手裡有國王欽定的憲法,我是來京城告御狀的,這廝想要殺人滅口。快快報官,快快報官!」
提劍之人猛衝過去,試圖殺人的同時還喊道:「殺了這賤民,為漢人兄弟報仇!」
僅憑兩人的說辭,就知道歸化漢人是真話,因為他一直在喊著報官。
但是,圍觀堵截的群眾,許多都打著燈籠,把歸化漢人的膚色照得清楚。當場就有幾個漢人百姓,拿著棍棒衝過去,想把這歸化漢人打死再說。
歸化漢人驚恐大呼:「我手裡有憲法,誰殺我就是謀逆大罪!」
眾人立即止步,也有正直的明白人,上前把提劍之人給攔住,高呼道:「報官,報官!」
天竺國的司法是獨立系統,村鎮有基層公所,縣、州、府、省有四級法院,京城還有一個中央大法庭。
另外天竺的「州」,跟大明的「州」不一樣,類似省直轄的縣級市,「府」則屬於地級市。
當夜,發生衝突的兩人,被送去沛州巡捕衙門關押,各做筆錄進行備案,隨即案件移交給中央大法庭。
又過數日,王淵已經視察完地方回京,中央大法庭也正式開庭審案。
各級法庭必須公開審理,允許三十位百姓進行旁聽,且旁聽席必須留三個給記者,再留十個給底層平民。
這玩意兒其實可以鑽空子,比如趙貞吉排隊領號之後,他的號數就沒有被抽中。於是他花了兩塊銀元,從一個平民手中買號,順利成為旁聽審案的觀眾。
法庭之上不得跪拜,也不得直呼被告為犯人。
大法官是一個濟世派弟子,他穿著黑色官服,砸下驚堂木說:「不得擅自喧譁,不得隨意走動,即刻開庭。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