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的第一章 第111章 高冷大明星
「他不收?」
徐正華詫異地看過去。
管玉蘭笑容滿面的樣子,把支票遞過去,「是!他說他們公司剛開過會討論,同意150萬的報價,把你的歌手約賣給正華音樂。」
這可真是……真尼瑪賤!
好說好商量,就非得左糾結右拿捏,死活不肯鬆口。
你要掀桌子了,他們卻馬上就慫了,到手的錢都不要了。
徐正華接過支票來看了看,失笑,刺啦一聲直接撕掉了。
撕成四半團吧團吧要丟,但想了想,還是問大劉借了打火機,直接給點了。
然後他才走到沙發上坐下,小口的喝水,「說吧,他想怎麼著。」
管玉蘭臉上笑意不減,在他身邊坐下,說:「他說版權的事情可以商量,但是一半太多了,他們只肯給49%。」
這說的當然是靳曉青新歌的版權歸屬問題。
那就是跟小島唱片一樣了。
其實依然可以算是一半對一半,只不過多拿那個1%,一是好確定主要權利歸屬,二是讓經手人可以拿來遮瑕——放一半的版權出去,不是小事,好歹有個51%攥在手裡,占大頭,將來萬一有人算後賬,也能站得住腳。
在商言商來說,趙天平的前倨後恭在徐正華看來無比正常,甚至如果這是自己旗下的經理,徐正華還會叫過來表揚一下。
他最後的選擇也沒有任何問題。
但他不是自己人,這種做法就實在是惹人討厭了。
像老趙這種從業多年的職業經理人,早就把這裡面的賬算透了。
失去自己的新歌,以靳曉青今時今日的名氣和地位,並不難找到其他的大牌詞曲作者為她專門創作,成績也未必會差。
但依然是同樣的問題,有風險。
而至少在今時今日,拿出四首歌無一失手的自己,毫無疑問是風險最小的選擇——這就是金字招牌的價值。
所以何建良慫了,趙天平也選擇慫。
大家都是為了錢。
都是為了保成功率。
但49%,就實在是正正卡在一個讓人有些難受的地方。
不過,好吧,這就像當初的14%一樣,非要強行爭取那最後的一個點,非得要15%,也不是不行,就是慢慢等而已,等自己更強大了,對方還是會讓步的。
但是,沒必要了。
主動權給他又如何!
時間更值錢。
「行吧,回頭你跟老江你倆過去跟他們談吧!」
徐正華終於鬆口了,這就意味著靳曉青的下首歌保住了,管玉蘭當即鬆了口氣,答應得極為脆爽,「好嘞,你放心,一定辦好。」
頓了頓,她眼珠一轉,笑著換了話題,「對了,老江辭職了,決定重新把自己的律所開張,而且還在咱們樓下租了塊地方,正在裝修……你知道吧?」
「哈?」
徐正華有些詫異,之前並沒有聽江亮筠提過。
管玉蘭笑著說:「他說是想更好地為你服務。」
徐正華不由失笑。
江亮筠之前是獨立執業的律師,有一家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但後來好像越混越差,他的律所倒閉,這才加入到別的律所打工。
現在看來,拿到自己的承諾之後,他要獨立出來了?
他做事情的確勤謹,能力也不差,再加上大家已經在過去的半年裡多次接觸了,徐正華還算比較信得過他,所以之前不但把他簽成了自己的私人律師,還承諾給他,將來公司正式開始運作,會把公司的法律業務也簽給他。
看來他是看好自己這家公司的發展,所以並不願意他目前工作的那家律所來吃這筆業務,乾脆就直接出來單幹了。
也好,將來大家都正式辦公了,有些事情也好就近商量。
「行吧,改天去瞧瞧!」
…………
這一次沒再出任何的么蛾子。
合同談好敲定之後,徐正華親自趕過去,跟東方之星簽下合同。
第一份,是正華音樂以150萬的價碼,買斷徐正華的歌手約。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