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的第一章 第99章 簽約
「正華,我必須要提醒你,據我的了解,和我搜集到的信息,最近五年之內,能夠連續三張專輯總銷量在2000萬張以上的,整個華語歌壇,只有四個人!另外,五年之內沒發夠三張,但兩張專輯總銷量也超了2000萬張的,還有一個人。」
時間是8月6日,周五。
中午休會的時間。
還是在音樂學院附近那家不起眼的小賓館,徐正華也開了一個房間,供自己這一方的談判團隊休息、協商、匯總意見。
前天和昨天,管玉蘭代表徐正華,去跟啟明星唱片談了兩天。
很多地方都基本敲定,條件爭取得也讓徐正華比較滿意,今天是最後一天了,徐正華這邊出動了所有能出動的力量,管玉蘭這個經紀人,謝淑儀這位會計師,以及之前合作過很多次的那位江律師——他叫江亮筠。
其實基本條款都已經談妥,今天主要是字句的推敲。
江亮筠這位律師,是絕對主力。
昨天他就見到了第二次談判後修改出來的草稿,看來是很認真地下了功夫了,上午跟對方交鋒的時候,他也表現得很是積極和亢奮,批駁並要求修改和調整了對方的好幾處文辭,但別的倒是沒提。
反倒是中午飯後,大家回到休息的地方,他才提出了這個問題,「我知道正華你現在正紅,而且我也絕對沒有質疑你創作能力的意思,但是真的,五年三張專輯,要求總銷量超過2000萬張,還不包括單曲碟,這個……太過分了!沒有人能永遠那麼穩定的處在高位上,有起伏才是正常的。」
頓了頓,他翻到合約的一頁,又說:「還有,這個對賭協議的雙方所拿出來的條件……我不知道你們之前是怎麼談的,嚴重不對等。」
說這話的時候,他扭頭瞥了一眼管玉蘭。
他當然知道,之前的談判,是管玉蘭在一力主導的。
迎著他的目光,管玉蘭張了張嘴,但最終說出話來,倒是沒有絲毫被針對之後的火氣,「不可能對等的,他們沒要一丁點股份,這在唱片界來說,是絕對不合理的,正常他們也該拿走一半的股權,但咱們爭取到的這份發行合同,前提卻是咱們有完全獨立的廠牌。為了這一點,當然要同意他們更苛刻的對賭條件。」
她能感覺到,徐正華似乎很信任這個江律師,而隨著事業越做越大,甚至都開始有自己的獨立廠牌了,無論個人還是公司,當然都需要專業的律師,甚至是一個律師團隊提供法律服務,目前來看,這個江律師很有可能會拿到這個機會。
而他本人明顯是也已經意識到了,並且在很努力地爭取和表現。
今天上午他的火力全開,就是證明。
這種情況下,管玉蘭實在並不願意跟對方產生絲毫的矛盾。
她知道自己現在很弱勢,徐正華只要想換,隨時都能換掉自己,那一點點違約金,對他來說早已不成問題。
還好,從過去的情況來看,他是個很念舊情的人。
他很喜歡繼續用已經熟悉的人。
「可如果三張專輯的總銷量沒有超過2000萬張,對方會自動擁有這家廠牌51%的股權,瞬間成為大股東,哪怕銷量是1950萬張……三張專輯合計銷量能達到接近2000萬張這個數字的話,據我所知,它們的版權價值可是很驚人的,到那個時候,對方就直接拿走了51%……」
他扭頭看向徐正華,「但是對賭即便贏了,咱們卻也只能拿到1000萬的現金獎勵,這真的是太不對等了……」
是啊,很不對等。
但這就是遊戲的規則。
在徐正華跟對方談第一輪的時候,甚至壓根兒都沒有去掰扯這一點。
說白了,這個對賭協議只是幫自己爭取到了一個可以提前擁有獨立廠牌的機會罷了——能三張專輯總銷量超2000萬張,你的確就已經有資格跟大發行公司探討一下這個問題了,當然,成不成兩說,只是有資格探討了而已。而如果沒過2000萬張,對方拿走你51%,不也正常嗎?
商業對弈,想空手白拿,想什麼好事兒呢!
徐正華沉吟片刻,說:「不用掰扯這個了,這是達成共識、形成這份發行合同的前提之一!」頓了頓,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