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凡都市,修最野的史 9、咱們各論各的
更新:11-15 01:41 作者:天鑼雷光 分類:其他小說
「他竟然這麼厲害而且突然出門了」
中年男子看著視頻,臉色陰晴不定。
他叫洪春明,三十七歲,無業單身,整日無所事事,住在老母親辛苦一輩子攢下來的房子,靠著啃老度日,是個非常專業的懶漢。
但這只是表面,實際上洪春明雖然一無是處,但也是個有野心的傢伙——老母親給的錢越來越少了,洪春明自己都三十七歲了,老母親也養不了他幾年了,他得為自己的後半生考慮。
老母親沒有跟洪春明住在一起,這套房子洪春明自己一個人住。
他倒也不傻,知道這套房子是自己後半生的依仗,賣了自己就沒地方住了。
所以,便把主意打到了老母親的一個老姐妹身上——那老姐妹在這個小區也有一套房,而且就在他家樓上,老姐妹一家也不在這住,樓上的那套房子一直都是用來出租的。
一次,洪春明照例去找老母親要錢的時候,正好老母親和老姐妹在一起。
那位老姐妹一如既往的不待見洪春明,言語間多有嫌棄。
洪春明好歹也是陳年老賴,便與其槓了幾句。
之後聽到老姐妹勸說老母親,不能這麼一直慣著他,能養的了一時養不了一世之類的。
老姐妹還建議老母親將洪春明現在住著的那套房子收回來,讓洪春明實在不行,回去跟老母親住,平日裡也好有個照應啥的,管起懶漢來也方便。
至於洪春明現在住著的那套房子,可以像老姐妹一樣將之出租,反正放著也是放著,租出去每年也能有些收入。
順帶還聊了一下租客,說是個很有禮貌,長得白白淨淨的小伙子,還是寫書的,有文化的嘞!
人就是這樣,什麼都要攀比一下,小時候比學習,長大了比工作、比收入、比兒媳、比女婿、比孫兒老姐妹清楚老母親的情況,不想在這些地方扎心,只能比比住戶質量了。
洪春明對此嗤之以鼻,他可不想回那破舊老宅,一個人住在市中心不自在嗎?
於是拿了錢之後,直接便走了,臨走還被老姐妹罵了兩句, 洪春明表示習慣了。
他拿著錢,也沒幹正事,而是約了幾個狐朋狗友出來喝酒。
酒過三巡,洪春明醉醺醺的罵了一聲,老太婆給的錢越來越少了,以後怕是給不了幾年了。
有酒友嬉笑著說,想要錢還不簡單,反正那老太婆也活不了幾年了,不如讓她最後再幫個忙,最近道上有小道消息稱,有老闆要收『凶宅』,出手很是闊綽,就算只是提供消息,也能得到十萬塊錢
有酒友當場動心,問是不是真的只要提供消息就能有十萬。
另有酒友道:「狗屁的提供消息,那些老闆什麼意思還不清楚?提供消息的意思就是讓自己造凶宅,不然這玩意兒哪有什麼準確消息春明,干不干?凶宅一套能賣好幾百萬呢,嘿嘿嘿,兄弟們也不要多,拿個消息費就行」
洪春明直接踢翻了酒桌,破口大罵。
他是不學無術,但也不至於對自己老母親下手。
他起了撒酒瘋,對幾個平日裡稱兄道弟的狐朋狗友大打出手,被幾人聯手揍了一頓,搶走了身上本就不多的錢。
也因為這件事,他將『有老闆要收凶宅』這件事牢牢記下。
「提供消息,就有十萬」
洪春明從回憶中回過神來,再看看視頻中顫抖著吊打花臂男的白典,咽了口唾沫:「他沒死,還這麼厲害該死!那傢伙竟然給我假藥!
怎麼辦?怎麼辦?萬一他發現我要害他怎麼辦?」
是的,那天之後,洪春明便盯上了白典,或者說原身。
他花了一個月時間,觀察原身,發現對方生活習慣幾乎跟自己一樣,單身獨居,甚至出門的頻率比自己還低!
原身完全不知道,有一段時間,自己在拿外賣的時候,房門旁邊的樓梯間裡,都有一個三十七歲的懶漢趴在牆上偷聽動靜
「他沒死應該沒有發現我,別嚇自己,再等等,再等等,他應該沒有發現」
想到早上的兩個警察,洪春明惶恐不已。
「不對!他可能已經發現了!只要他問是誰報的警,肯定能查到我頭上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