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磚 第三十八節荒城
除夕不見月,樓蘭古城已經顯得無比的破敗,這種破敗不說到處是殘垣斷壁,而是說那些厚厚的灰塵,整座城市裡都鋪滿了灰塵,一些蓬蓬草被夜風吹著在地上移動,傳來的沙沙聲讓整座城市顯得更加的幽靜。
星光照不亮街市,火堆也不行,橘紅色的火焰染紅了人的面龐,狄仁傑手裡拿著一卷書,身上披著大氅,是白熊皮的,但是在夜色下他的熊皮大氅卻好像變成了黑色,所以就出現了奇異的一半白,一半黑的怪異景象。
他偶爾換一下手,將拿著書的那隻手靠近火堆暖和一下,坐在他對面的許敬宗喝了一口酒對狄仁傑說:「小傑,你確定再這樣沒有月亮的夜晚黃鼠能找到地道的入口?這是一個什麼道理啊,大白天看不見,有月亮的時候也看不見,非要在這樣的夜晚才能瞧見端倪?」
狄仁傑放下手裡書對許敬宗說:「先生,該看的我們都看了,該找的我們都找了,結果一無所獲,這座新城裡的人還是不見蹤影。
程叔叔將這裡的邊軍已經徹底的清查了一遍,就差拷問了,學生以為他們沒有說謊,樓蘭城裡的人消失不關他們的事情,既然我們已經看完了,聽完了,現在就到了調查的階段,陽光,月光對我們的調查沒有絲毫的幫助,只會擾亂我們固有的思維。
既然已經開始調查,我們不妨蒙著眼睛重新認識一下樓蘭,用自己的手再過一遍,什麼日子能比除夕這樣一個黑乎乎的夜晚更好呢?「
許敬宗揚起手裡的酒壺朝狄仁傑舉了一下以示敬意,大大的喝了一口又說:「你的樣子像絕了你師父,我有時候懷疑,你們師徒兩在殺人的時候是不是都會容不迫。」
「殺人其實是一個勞心費力的事情,自從我們有了家國之念,就認為不能隨便把自己的同類殺死並且用最嚴厲的懲罰來約束我們。
自從有了這些懲罰,我們殺人的手段就要變得隱蔽和詭秘,瞞過所有人的眼睛,這樣才能獨自享受殺人帶來的愉快。
我師父說過他最喜歡遠古時期,大家就在腰裡裹著獸皮,手持木棒,見到不順眼的就一棒子敲死,見到順眼的女人就一棒子敲暈帶回洞裡生娃,沒有那麼些花哨的招式,用不著辛苦謀算也用不著三媒六聘,簡單,一切都以木棒說話多好的時代。「
許敬宗聽了之後哈哈大笑,不但他大笑,閉目假寐的程處默也哈哈大笑,程處默抽出腰裡的橫刀插在沙子上說:「俺老程也喜歡那個時代,不過你師父去了估計就是被人家一棒子撂倒的貨,你的小身板也不行,倒是俺老程去了那個時代一定會活的風生水起。」
三個人談笑言歡,聲音遠遠地傳了出去,樓蘭城似乎因為他們的存在顯得有了一點生氣沒人居住的房子很快就會破敗,有人居住的房子就大不同,哪怕是一個破山洞如果有人居住也會顯得生機勃勃這是一個規律,有了人世界才顯得大不同。
大唐的悍卒幾乎是無所畏懼的,在來樓蘭的路上見識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動物,在沙子上飛奔的蠑螈,在石頭縫裡隱身的蠍子,這些東西不奇怪,但是遇到一頭一丈多長的大蜥蜴這就稀奇了。(參見大明軼事錄,一位參將殺死了一條巨型蜥蜴,據說是龍。)
這些悍卒見到大蜥蜴第一反應不是轉身逃跑而是歡呼著沖了上去,尤其以程處默跑的最快蜥蜴想跑已經晚了,鋪天蓋地的標槍,弩矢已經飛了過來,等程處默追到跟前,跳著腳破口大罵自己麾下的悍卒,那隻巨型蜥蜴已經變成了豪豬,身上全是標槍和箭矢,一張好好的龍皮這就毀了。
書院裡從來就不會浪費東西,有喜歡做標本的就把這蜥蜴的皮肉全部去掉,將骨頭剔出來做成標本,蜥蜴肉也沒有被浪費,被程處默和那些士兵吃掉了據說有點酸不好吃。
說說笑笑的時間過得飛快,狄仁傑站起身舉著火把四處觀望一下,有點擔心的對許敬宗說:「先生,黃鼠已經下去很長時間了,怎麼還不見上來,學生有點擔心了。」
許敬宗搖著頭說:「黃鼠祖祖輩輩都是吃這碗飯的,打洞鑽地對他來說是小事一件,再等等,說不定就上來了。」
正在說話間,一隻漆黑的人手就從沙子裡鑽了出來,幾個士兵連忙拉著這隻手往上提,沙土飛揚間,渾身濕漉漉的黃鼠就從地下鑽了上來,拋掉手裡的鏟子,往嘴裡灌了一大口清水漱掉嘴裡的沙子,三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