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寶典 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法盲妹紙
by-bilayer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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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個讓小夥伴都驚呆了的帖子。一窩蟻 m.yiwoyi.com有妹紙說杜恆霜不過是小時候的情分。蕭士及的財產事業是他掙的,原配就是個坐享其成托後腿的。
杜該不該忍,該忍到什麼程度是可以討論的。現代和古代的觀念差距是可以討論的。可是這位妹子,你真的是法盲啊~~~你作為一個現代人,連婚姻中你的基本權益都不知道啊~~~
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你卻不懂得用它保護自己~~~
你知不知道在很多國家,在沒有婚前協議的情況下,夫妻財產是平分的?如果女方是家庭婦女,男方離婚後還要一直付贍養費?由於原配通常是在男方發跡前出現的,婚前協議通常不存在。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渣男在離婚前要轉移財產。
就算在有婚前協議的情況下,原配和小三也是有差的好麼?
拿我們的當代小三典範鄧文迪來說,她的前任安娜(非原配)結婚三十年,生了三個孩子,離婚拿到十七億。她只拿到兩套房子,兩個女兒還沒有對新聞集團的話語權。
你覺得是為什麼啊?難道你以為法律是劫富濟貧的,只是為了保護弱者?
法律不是慈善機構。婚姻中貢獻是可以量化的好麼?你洗衣做飯帶孩子不是免費的好麼?一個全職的合格家政是一般工薪階層奉上所有工資都請不起的好麼?
一個現代人,受男女平等的教育多年,真的懂得這四個字的文學,文化,法律,和社會意義嗎?把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當成是理所當然,這算不算奴性啊?
當然如果這麼想的不是妹紙,我就不說什麼了。你以後的另一半應該會教育你的~~~
------------------by-bilayer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