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第一家 第二百一十二章 遊說
午餐用漢堡薯條對付過後,下午埃文一行人轉移了地點。
柑橘節不只有體育場這一個會場,附近還有幾個展覽館,多拉來之前就特意了解過。
到了下午四五點左右原本預定的回程時間時,埃文卻讓維吉妮亞帶隊回去。
「埃文哥哥,你不回去嗎?」
多拉這一天玩得很盡興,聽到埃文臨時變卦,下意識的關心其留下來的目的,「是不是和那家漢堡店有關係?」
中午埃文和那個廚師聊了很久,這多拉看在眼裡,雖然沒聽到他們說了什麼,但能聯想到一起也不是什麼令人意外的事。
「沒錯。」埃文朝多拉點點頭,「你們先回去,我有正事要做。」
多拉聽出埃文這話里的意思是生怕她留下來添亂,不禁心生不快。即將進入青春期的少女逆反心發作,張了張嘴想要反著埃文的意思來。不過話還沒到嘴邊,就被桃樂絲拉了一下手,想說的話也被她給堵了回去。
「好的,埃文哥哥,那我們先回去了。」桃樂絲一邊把多拉往車上推,一邊不忘問道:「晚上你回來嗎?」
埃文說:「大概率是會回去的,不過你們也不用等我。」
囑咐開車的海恩斯路上小心,讓維吉妮亞回去不用自己下廚,去餐廳解決晚餐後,在埃文的注視下,滿載的汽車沿著66號公路向洛杉磯飛馳而去。
晚上七點不到,最後一縷自然光剛剛逝去不久,埃文和鮑勃來到聖貝納迪諾,西十四街與東北1398號街交匯處。
這裡有一棟正在重新裝修的房屋。
雖然沒有那個標誌性的金色字母「m」,但看到房屋正面掛著的已經完工的「mcdonald』s」字樣的招牌,埃文便能確信自己應該沒有擺烏龍。
汽車停在路邊,埃文坐在車裡,沒有急著下車。
他在猶豫,要不要這麼早就接觸麥克唐納兄弟呢?
麥克唐納兄弟確實是麥當勞的創始人,但將「麥當勞」這個品牌發展壯大,讓西式連鎖快餐真正成為一門賺錢的大生意的並不是他們,而是那位精通銷售的商人——雷·克羅克。
麥當勞這類連鎖快餐,賣出的漢堡或者薯條什麼的並不是最賺錢的地方,真正賺錢的是地產。
為什麼這麼說呢?
這得從雷·克羅克一手打造的特許連鎖加盟模式說起。
麥當勞這類連鎖快餐,一般都分為直營店與加盟店兩種。直營店好說,它所有的一切都屬於母公司。而加盟店則不同。
想要成為加盟商,店主只需要付出不菲的本金,餐廳的選址、運營等都接受母公司的統一要求之外,再無需做什麼,十分簡單,但之後卻需按時繳納品牌授權費(既加盟費)和租金。
為什麼要租金?
因為開店的店面公司會買下來,相當於轉租給加盟商。
這筆租金才是麥當勞最賺錢的地方,其收入占比甚至可以超過總收入的一半以上。
然而,這種模式想要成立,需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作為品牌提供方的母公司品牌要足夠知名,受到廣大消費者的認可。
為了做到這一步,眼光卓絕的雷·克羅克從麥克唐納手中買下特許連鎖經營權到讓麥當勞這個品牌成為美國第一個連鎖快餐店,足足花費了十幾年的時間。而到麥當勞成功上市時(1965年),其市值也不過幾千萬美元而已。
需要深耕十來年,所獲得的收入和電視產業更是沒得比。
這個「性價比」讓埃文不得不猶豫要不要在此時介入連鎖餐廳這個行業。
他手上的錢可沒多到可以隨便亂花的地步。
讓埃文駐足不前的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突然發現,即使他想,目前也沒有合適的人手。
想讓「mcdonald』s」成為「麥當勞」,可不只是嘴上說說就行的。
如果他插手麥當勞,需要一位擅長開拓,有眼光,執行力強的人來幫忙,這種人,恰恰是埃文手上最稀少的。
吉拉德算一個,可他肯定對這活不感興趣。
戴維森廠長也能算一個,但他大半輩子都在工廠內打轉,轉行開餐廳……還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