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第三十一章 我是一名律師,送你吃牢飯的律師!(第三更)
更新:05-03 22:59 作者:秦月漢時關 分類:都市小說
「我管你職業是什麼,跟我有關係嗎?難道爭論不過人家還打算用職業背景去壓人?」
許晴輕蔑一笑,對蘇凡的威脅無動於衷。
「不不不,你誤會了,我只是想告訴你我是一名實習律師,而且還是一名很有愛心的實習律師。」
蘇凡戲謔一笑。
【up主這笑容好滲人啊,是把占車位的潑婦送進去包吃包住免費學習三年五個月的那種愛心嗎?/滑稽。】
【這個社會需要up主你這樣有愛心的人,像這種有道德缺陷的髒貨,請速速送進包吃包住的殿堂里進行改造!】
【忍了好久,終於有判頭了嗎?這種有娘生沒爹娘教的東西,請把為大眾考慮的愛心值點滿讓她一輩子在大牢裡,謝謝!/菜刀。】
蘇凡的直播間聽到這一句話水友們瞬間感覺有判頭了,頓時都把自己心中所想給發了出來!
說真的,現實版的農夫與蛇,東郭與狼!姓胡的和這個女的它倆真是一對極品!
「有愛心的實習律師?」
聽到這一句話許晴看著蘇凡滿是疑惑。
他想表達什麼?
「沒錯,作為道德缺失的你剛剛說的那些話在別人的眼裡或許不能讓你付出實質性的代價,只能恨得牙痒痒,但我可以,我可以憑著這個告你詆毀他人名譽甚至誣告陷害罪,而我剛剛保存下來的視頻以及你說的話會當成你的呈堂供詞,那時候你將住進免費的殿堂吃上免費的飯菜,我是不是很有愛心?」
蘇凡那一雙眼眸就這麼直勾勾的看著對方,最後話落嘴角淺淺一笑。
繼續透著一股意味深長的玩味。
他這不是在開玩笑,而是他真有能力做到!
「切,你要把我送進大牢嗎?那你有本事就送我吧。自己帶目的性作秀被我揭穿現在站不住理還嚇唬到我身上來了,你當我怕你這些?」
許晴聽到這話,整個一副不以為然的姿態攤了攤手。
律師又怎麼樣,她那是推理,難道推理也犯法?
嚇唬人嚇唬到她這裡了。
「恬不知恥!即使這位蘇凡先生帶著一定的目的性,那也輪不到你來指責,因為在這件事中你沒有伸出援助之手,更沒有評論的資格發言的權利,你純純粹粹就是個旁觀者,你有什麼資格咄咄逼人!」
藍冰冰聽到這裡忍不住開口說道。
「我覺得這小姑娘完全就是隔岸觀火不嫌事大!」
春江觀察的記者也滿是憤怒的說道。
「對,網上就有很多這樣的人!俗稱鍵盤俠!我們的社會秩序就是被這些人給弄亂的!」
周圍的媒體人士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對這個許晴一通批判。
「但是我可以表達我自己的觀點,自由言論不是嗎?」
看著周圍的媒體人士對她批判,許晴依舊是一副桀驁不馴的模樣。
「你當然可以表達你自己的觀點了,但是你沒有資格去指責救人的人,特別是扭曲事實原本的真相,因為這叫造謠誹謗,是犯法。」
看著對方一副依舊不知錯的姿態蘇凡對著聲明道。
在這個社會中,約束人行為的有三個層面,第一層面是法律,法律告訴你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做了會受到懲罰。
第二層面是道德,道德告訴你你能做什麼,你的底線在哪裡。
第三個層面是信仰,你自己在堅持什麼,你自己的原則,自我約束。
其中道德約束人們的範圍最大,也是最普遍的,而法律是約束行為範圍最小,最基本的。
眼前這個女的不但信仰變成了不擇手段恰錢,道德更是嚴重缺失甚至都觸及到了法律底線,造謠誹謗他人!
如果今天當事人不是自己,換做他人,且要是沒留證據的話估計百口莫辯!
從此整個社會每個人都會藏著自己的善心,不輕易做好事,人與人之間越發冷漠!
等他回去就收集證據寫起訴狀。
誹謗誣陷造謠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輕可罰款警告,重可行拘入刑。
之所以這麼做,是希望善良的人不要被欺負,讓法律為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