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誌 第1214章 有些荒唐
更新:11-29 07:22 作者:剎車很及時 分類:都市小說
唐軍從出租屋出來之後,並沒有選擇最近返回旅店的道路。
「我白天的時候來就看過了,那幾個監控是好的,我就刻意繞過去了,因為還要到那個池塘邊,我已經想好了,就到池塘那邊把鞋子什麼東西扔掉,還有一件衣服,那個衣服沾上血了,但是我怕扔到池塘裡面飄起來,我就沒有扔到池塘裡面。」
相關的作案兇器和唐軍當時穿的衣物鞋子他都是分批處理的。
到池塘邊上的時候,他指了指自己當時扔鞋子的位置。
「那個水果刀就在那邊的那個自建房的牆根下邊埋起來了,但是具體哪一個我忘了,總之就是靠近食堂這一邊的牆根下邊。」
池塘周圍三十多米範圍內都沒有自建房,所以距離還是比較遠的。
順著唐軍指認的方向,警方帶著唐軍一起過去,很快在其中一棟自建房的牆根下就發現了翻動的泥土痕跡。
對方埋的並不深,當時應該是用旁邊的瓦片挖出來的一個小坑,很快就找到了那一柄殺死張麗麗的水果刀。
「陸局,就是這個。」
下面的情景把水果刀拿過來給陸川觀看,上面的血跡已經乾淨了,只留下一些褐色的痕跡。
「拿回去做實驗,提取指紋,對比血型。」
「是!」
並不是說唐軍指認了這個地方賣的水果刀就是兇器,就肯定他是兇器了。
但講究的是證據講究的細節,所以對水果刀上的殘留的血跡一定要進行分析,它到底是不是屬於王萌萌的,還有上面殘留的指紋。能不能和唐軍的指紋相匹配上,這都很重要。
有關兇器的檢測是所有刑事案件當中最重要的一環。
十幾二十年前的時候,那個時候技術不像現在這麼發達,有些地方的刑偵過程也並不那麼嚴謹,所以出現了不少紕漏案件。
陸川在大學的時候學習過一個案例。
同樣是一起殺人犯兇器是一柄尖刀犯罪嫌疑人交待的過程。和犯罪現場勘查的結果基本上一致,但是就是在找到兇器之後發現了問題。
因為犯罪嫌疑人在殺完人之後將死者的屍體進行了焚燒,有些結果就不太能確定。
而警方在找到尖刀之後,並沒有對尖刀上的殘留物質進行細緻的檢驗。
多年之後因為另外一起失蹤案的告破才搞明白當時兇手雖然殺了人,但是殺的人並不是當時警方認為的已經死亡的人。
那個尖刀上殘留的血跡,實際上是豬血,根本不是人血,整個過程就是一起金蟬脫殼外加上栽贓陷害。
所以當時那起案子的涉案人員全都被處理了,而且關鍵的是當時的案子,沒有偵破犯罪嫌疑人,早就逃脫法網去了境外了。
這麼多年到了現在那個案子也沒有徹底偵破。
刑事案件的偵破流程每一步都不可少,這是規定死的。陸川在執行這些流程的時候從來都是非常謹慎。
還有一個就是指認現場的必要性。
現場的指認並不是說像電影裡面拍照一樣,或者說像看新聞拍攝的犯罪嫌疑人隨便手上一指。就這麼就完了,這不叫指認現場,這叫擺拍。
實際上的指認現場是要犯罪,嫌疑人在現場把整個犯罪過程復原,什麼時候發生的衝突在哪發生的衝突中間有什麼樣的動作都需要犯罪嫌疑人儘可能的複述清楚。
為的就是避免犯罪嫌疑人頂替犯罪。
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案例。
三年前就在海州市,還發生過類似的案子。兒子殺了人,父親出來定罪。
結果就是在指認案發現場的時候,父親並沒有把當時殺人的整個過程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其中有些細節甚至和警方的勘察結果截然相反,充滿矛盾。
正是因為這一點才最終確定了這是一起頂罪案。
找到兄弟之後,陳江陸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