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519章 幕後BOOS現身!
第510章 幕後boos現身!
按照開除公職的管理條例,開除公職是需要有必要的條件。
什麼叫做有必要的條件?
必要的條件就是不滿足那些條件,就不能夠開除一個人的公職。
在體制內,一些人就算是想要辭職,都需要經過層層的審核流程。
更別提將人開除了。
那麼什麼是必要的條件,比如說,最簡單的例子,。
如果張洪濤是處在一個有犯罪行為的過程當中,那麼按照管理條例需要進行開除。
因為有刑事責任是不能夠擔任體制內人員,這一點是硬性的規定,也是必要的條件。
可是如果確認沒有犯罪嫌疑,那麼按照相關的規定就需要重新回到其崗位上。
將張洪濤開除公職這件事情完全是不合理的,同樣也不符合管理法的規定。
張洪濤在陳述其被法院拒絕恢復公職。
這一點讓蘇白感覺到挺意外。
當然.…這其中如果沒有其他人的干預,說實話,蘇白不相信一個基礎初級法院,會不恢復張洪濤的職務。
對於張洪濤開口請求蘇白,代理他恢復公職這件案子,蘇白心裡也清楚,這個案子本質上還是與張洪濤被判瀆職,屬於同一個案子。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這件事情本質上是當初的被告人,也就是省代表那邊,對於張洪濤的報復。
在確認不能夠讓張洪濤被判有期徒刑以後,於是就剝奪了他的職位,也算是迫不得的降低了報復的程度。
對於這個案子,蘇白當即開口表示:
「好,這個案子我委託了。」
「你來南都,咱們再當面具體的商量一下關於這個案子的詳細情況。」
「嗯!」
「好的蘇律師,我這就訂當天的票去南都。」
.
….
白君律師事務所內。
李雪珍在得知了張洪濤被開除公職,蘇白再次作為委託律師委託了張洪濤的案件,表情有一些小開心。
因為從蘇白描述的這個情況當中,對張洪濤開除公職的情況,對方的做法完全是不符合規定的。
在國內,在沒有違法犯罪的情況下,開除公職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只能夠調崗.…不能夠開除。
就像是某個著名的影視劇中一樣,某一很大的領導,在有著絕對話語權的時候,對於一名不作為的幹部,也只是表達了不滿。
向下級表達了對不作為幹部的不滿。
並沒有將其開除,只是將其調到了少年宮,擔任一個閒職。
所以在體制內開除公職,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
這件事情就算是行政部門的領導,也不能夠在明面上直接開除一名沒有違法犯罪的公職人員。
只能說調查和收集公職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隨後將其開除。
所以從這一點來看,將張洪濤開除公職的這一情況,完全的不符合規定,也不符合管理條例。
那麼從這一點上來看,完全可以從行政方面,來找到蕭山,許明遠的問題,然後將其送進去!
想到到時候能將人送進去.…李雪珍臉上不由的露出來了欣喜的笑容。
畢竟怎麼說….在張洪濤的這個案子當中,所涉及到的人員都知道張洪濤是無罪的,但是仍要逼迫著張洪濤去認罪認罰。
像這種情況,所涉及到的人員都應該送進去!
送進去送進去!
美滋滋呀!
.
….
辦公室內。
面對著張洪濤所遭遇到的情況,李雪珍做了一個詳細的詢問。
最後得出了個結果:對方這麼做完全是違法違規的行為。
張洪濤心裏面也清楚這一點,自從他被誣陷枉法裁判,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非常的不順利。
原本他還以為自己被判無罪以後還能夠恢復法官的職位,還能夠幫普通人維護法律的權益。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