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飛英雄傳 第181章: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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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上種種,所以我對於這位小哥的印象非常好。
所以在報社裡除了奧斯卡部長,金喆算是我唯一朋友了。金喆這個人滴酒不沾,完全是滴酒不沾,哪怕應付場合抿一小口那種也不會嘗試。我問他是酒精過敏嗎?
他說不是的,高中的時候喝幾瓶啤酒也沒事,白酒也能喝,但後來就堅決不喝了,因為對於金喆,最受不了的就是混亂,或者說迷迷糊糊的狀態。他對清醒有著偏執的熱愛,完全忍受不了一絲的混亂感。
我說其實有很多人就喜歡迷迷糊糊的狀態,覺得那種減低了靈敏度的情況,會讓煩惱、壓力都減輕不少,暫時逃脫。不能不說,酒精的存在是有他的道理,人類喜歡迷幻的狀態,也是進化的結果,那種情況是解壓的好方法。
金喆說,那是因為人們很難與自己的憂鬱、壓力之類達成和解,如果和解了,就會覺得只有善待自己每時每刻的感受才是真正活著。這就像動物園裡的一群猴子,最痛苦的那隻不是從來沒有出過籠子的,而是那些帶出去表演,到過其他地方,終於還是又被關回來到。它們發現有更好的生活,所以無法再與籠中的生活和解了。
但是就算不和解,抗爭、失敗、痛苦、壓力,那才是真實的生活,偶爾麻醉自己,然後才知道真實。
我的言外之意,金喆小哥,我怕你是用了更強大的思想麻醉自己,長期麻醉自己,所以才害怕偶爾的放鬆——也就是說,反而是金喆小哥你,才是一直醉醺醺,而且不想清醒。
不過,終究我沒有這樣說,那太不禮貌了,干涉別人生活方式,甚至否定別人生活方式,不可以那樣做。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如此。
……
總之,我與金喆還是很投緣,後來他就邀請我去他在傳媒大廈後身的集體宿舍同住。
集體宿舍就像宿舍,有四個床位,還能自己開火做飯,金喆因為已經是助理,而且奧斯卡幫忙,竟然自己占了一個屋子。這樣一來,金喆的宿舍就成了我的第二個住所,不想回出租屋,就在金喆的宿舍住,兩個人也不寂寞。
寫作或者周末還是回出租屋,還是去混學校食堂,去「涼熱咖啡」吃焗飯和炸蝦球。
如此狡兔三窟的生活還真是方便,我也不用天天趕地鐵上下班,最重要的是如此一來,我倒有了一個方面晾曬翅膀的地方。
而且金喆這人生活仔細,屋子乾淨,物品齊全,沒事了他還自己做飯。別說,燒菜的水平很好,我跟著他倒是經常能吃到一些家常菜。
……
一個星期之後,奧斯卡就上班了。我問他傷到哪裡,他說後背左邊肩胛骨。估計近期打不了網球了。
我又問具體遇到了什麼麻煩。
奧斯卡說,那是很複雜的事情,現在還有後續,以後有機會跟我細細說。
雖然我和奧斯卡的關係已經非常好,但他畢竟是社會新聞部的副部長,報社的中層領導,平時就如門口的銅皮獅子般高冷驕傲,還天天把自己打扮成「高級黑」的樣子。
我一個新人,和他走得太近不免有風言風語,從他修養期間我的待遇就能看出,各種羨慕嫉妒恨都會接踵而至,所以平時在報社裡,我還是刻意保持對奧斯卡的距離,儘量低調,能不招呼他,我就不和他接觸。
……
所以,即使奧斯卡已經回來了,但我平日接觸最多的依然是金喆小哥,奧斯卡也明白我的處境,安排事情也通過金喆告訴我,這樣也能很好地避嫌。我平時在報社裡都叫金喆「小金老師」,這種老記者帶新記者的情況也是傳統,沒人的時候就叫小哥或者金哥。
在大夥眼裡,我自然而然就成了金喆的跟屁蟲。
……
金喆這人是個好脾氣,前面也說了,一點也沒有擺「師傅」架子的情況,人家帶新記者都是當小工用,他倒像保姆一樣處處照顧我。
我覺得金喆對我如此,並不是出於奧斯卡安排的壓力,而是他平時就是如此與人相處的,只要對方不是他反感的類型,就會像家人一樣相處。
這樣的人是有的,典型的就是飛鳥和顧媛媛。他們都是這樣,只要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