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成糙漢的炮灰知青前妻 第4章 林夏重生的算計
更新:01-14 15:29 作者:狂野蘿蔔 分類:科幻小說
早上的時候衛菁菁是被用手指給戳醒的。七色字小說網http://m.qisezi.com
她煩悶地抓住他的手指,狠狠地咬了一口。
她還以為是在自己家裡,叫她醒來的人是她的閨蜜。
「不想去你就繼續睡。」
聽見的卻是沉悶的男聲。
衛菁菁驀地張開眼睛,連忙起身,「我去!」
她看了一眼陸征,他已經換好衣服,工具都拿好了。
他高高瘦瘦的,穿著的是昨天上工穿的破衣裳,一隻手還在她的手上。
衛菁菁癟癟嘴,他這是叫她嗎?
好像就跟象徵性地把她弄醒似的。
順著陸征的手起來了,她飛快地去院子裡洗漱,還不忘讓他等他,「我很快啊!一會兒就好了!」
陸征站在原地,看著自己被她咬過的那隻手,不知所措。
心裡有點高興,可是又忍不住想,她還這樣咬過別人的手嗎?景琛呢?
衛菁菁洗漱完,又換了一身幹活的衣服,陸征就向她遞過去一個玉米饃饃。
衛菁菁正要說聲謝謝,陸征卻先開口了。
「這個不吃,等會你幹活頂不住。」
他擔心她不吃,這個玉米饃饃他還加了點剩下的白面。
他知道她嬌氣,吃不慣這些東西,昨天早上的時候就看出來了,可是白面沒多少了。
其實陸征今早也不太吃得下了,吃了衛菁菁的飯,他才知道自己做飯有多難吃,不是食材的問題,給他肉和白面他也做不出來這麼好吃的東西。
他想著昨天的大包子還咽了咽口水。
早上他起得早,已經去後山看了,昨天的陷阱抓到了一隻野兔子,他殺好放廚房了,中午再去弄點白面。
不知道她包兔肉包子好不好吃......
衛菁菁倒是沒想不吃,她也知道昨天她那樣他肯定不高興了,而且一會兒要做體力活,怎麼都得吃。
她看著陸征,男人的眼睛黝黑又沉默。
不會是生氣了?
她吃了幾口,抬頭解釋:「昨天我們新婚嘛,就想吃點好吃的,以後不這樣了好不好?其實這個也挺好吃的。」
她說著,又艱難地咽下一口,臉上卻掛著笑。
陸征卻被這看著十分堅強的笑弄的有點心酸。
衛菁菁以前的生活過的有多好,他也略有耳聞,衛菁菁出生好,家庭好,又和村裡的林夏一樣是家裡最小的女兒。林夏家裡已經對她很好很寵了,但是衛菁菁在城裡過的才是真正的公主一樣的生活。
卻嫁給了他,住到了這村里最破最舊的房子裡。
他聽見「新婚」兩個字,耳朵有點發燙。
是啊,就算衛菁菁以前再不堪,他們現在是新婚。
陸征的語氣軟了軟,「我會給你弄肉吃的。」
衛菁菁堅定地說:「肉好吃,但是這個也好吃!」
不,不好吃,等她取了包裹有錢了就立馬進城裡買肉買面買油買糖吃!
才說完呢,上工的哨子聲就響了,衛菁菁趕緊把玉米餅三下五除二地咽下去,又喝了一大口水,才覺得胃裡充實了一些。
才出門呢,衛菁菁就看見門口站著一個女孩,她穿著一件白底藍花的襯衣,頭髮梳成兩條黑色的辮子放在胸前,發尾用米黃色的髮帶打成了兩個蝴蝶結,風一吹,髮帶便隨風飛舞。
衛菁菁想了一會,這就是女主林夏了。
林夏看見她有點驚訝,但是她很快就恢復了笑意,「菁菁姐,你今天也去上工啊?」
衛菁菁一怔,林夏是來等她的?
在書里,衛菁菁一開始確實和林夏是朋友,林夏也是因為衛菁菁才認識景琛的,後來也喜歡上了景琛。
原本景琛對同是知青的衛菁菁是有幾分好感的,後來衛菁菁發現林夏也喜歡景琛就開始急了,開始作死了,生生把景琛推給了林夏。
其實衛菁菁看書的時候就不太喜歡林夏這個角色,她早就知道衛菁菁喜歡景琛了,卻打著是衛菁菁好朋友的名義,藉故接近景琛,最後讓衛菁菁發現的時候他們兩早就互相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