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大律師 第七十一章 法派的紛爭
更新:08-10 15:38 作者:一品金口 分類:都市小說
第七十一章法派的紛爭
「李叔,你能不能說的再明白一些。」
茶几上有燒開的茶水,項岩主動給李教授倒上一杯,並將那兩瓶茅台不動聲色地放到了茶几下方。
「這個研討會,將要討論的是我華夏國未來法律道路選擇問題,你應該聽說過,我們華夏國現在的例行法律遵循的是大陸法系,而這批人狼子野心,想通過造勢,強行扭轉現在的法律體系,改為信奉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注重製定法,司法判決的法律淵源極大程度上依賴制定法,對那些判例的參考很微弱。英美法系則是判例和制定法並存,在歐美國家的大法官和律師辦案時,以前有過的判例往往能成為他們第一選擇參考對象。」
「通俗來說,咱們華夏國依法治國,案件宣判適用法律時,首先考慮的是普通法,然後是衡平法,最後才是制定法。而以往,或者同階段其他法院對案件審判所產生的判例,對本案件審判構成的影響很小。」
「法律法系的訴訟程序多以法官為中心,在法**法官就是上帝,他既幫助雙方當事人理清爭議的焦點,指導取證活動,還要在法**主動對雙方進行詢問,訴訟程序突出了法官的糾問式職能。」
「那些歐美國家,大法官雖然也位高權重,但訴訟中多以原被告,雙方辯護人為中心,他自己只是充當雙方爭論的仲裁者,不參與到雙方爭論之中。」
李教授似乎很是疲憊,項岩是法律專業,自然能輕易聽懂他說的話,但他越說感覺自己越心力交瘁。
「華夏國建國不過幾十年,法律體系的培養需要遵循當時國情,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嚴格說來,並沒有孰優孰劣之分,只有適合和不適合的區別。」
「法不外乎人情,這是一些歐美國家經常強調的,也很多老百姓的呼聲,但是這些百姓們不懂,在咱們華夏國,一旦開了『法不外乎人情』的先例,法律基礎薄弱的體系將遭受極大的考驗!」
「比如幾個人做好事抓小偷,將小偷控制後打成重傷,這在咱們華夏國刑法中要追究故意傷害的罪名的,但對於老百姓而言,他們會認為這是法律不貼近人情的表現,這幾個人不僅不應該受到懲罰,反而應得到社會的讚譽。」
「老百姓的心是樸實的,這種呼聲也正從另外一個方面證明了咱們華夏國的法律建設任重而道遠……為什麼,因為即使在強調民~權的西方社會,這種事情那幾個人也不可能完全無責,人權,無論是受害者還是被害者所具有的,都首先要高於民權。」
項岩沉默著,聆聽著李教授的話,他漸漸心情也有些沉重。
的確,自己國家雖然高速發展了幾十年,經濟地位已經提升到與那些老牌強國不相上下的水準,但事實上,民智未開,絕大數普通百姓對法律望而生畏,恨不得終生不要接觸到這些東西。
然而偏偏是這些幾乎可以稱之為法盲的百姓們,一遇到社會輿論影響極大的案件,往往比那些法官比那些專業律師們呼喊的聲音更響。
遇到自己認為十惡不赦的,也不管這人是否冤屈,吶喊著殺無赦,寧殺錯勿放過。遇到和自己階層同病相憐的,不管這人犯下什麼滔天罪行,第一時間會對其報以同情,仿佛他所犯過的罪行跟其自己悲慘境地比起來不值一提。
舉個例子來說,項岩這幾天上網翻閱帖子時,幾個門戶網站都在報道一個明星之子容留他人吸毒事件。在拘留此人幾個月後,法院對其做出了宣判,判決其獲刑八個月,判決一出,頓時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幾個門戶網站置頂的幾條評論,無一例外全部是強調法律不公,為什麼此人身為明星之子就要高人一等,為什麼不判處這人死刑,為什麼他明明被警方抓獲了,卻在宣判理由中說他有自首情節?
項岩當時很激憤,在網上對這幾項質問一一做了解答------首先自首情節並不是被抓獲即喪失了資格,如果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配合調查審判的,也可以認定為自首。
其次在華夏國刑法中,吸毒並不是犯罪,單純的吸毒是違法行為但並不構成犯罪,可以對其勞動教養或者強制戒毒。這個明星之子是容留他人吸毒,而且是吸食大~麻之類輕毒~品,按照刑法應該判刑六個月到三年的處罰,法院的宣判很正確,完全沒有違規之處。當然如果此人窩藏海~洛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