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穿伉儷破兇案 第120章 一日兩案婚難訂_頁2
還有人在吃早點。
莫偉楠前去問詢早餐店的老闆以及吃飯的客人,確實有人親眼目睹了案發的過程,與項楊梅所說的完全一致。
那老闆說耿浩志經常來買油條,差不多一個星期能買兩三次,他說他就愛吃這一口。他買了油條不在這裡吃,而是帶回家去一家人享用。
這本就是一場交通事故,可那項楊梅堅持說是蓄謀殺人。
莫偉楠勸她先回家,警方會認真調查此事的。
打發走項楊梅,莫偉楠讓畢其功等人先回警局辦理其他事宜,而他和硯司墨趕往交警中隊。
他們到交警隊時,肇事司機和死者家屬剛走不久。
「我們來看看調查筆錄,死者家屬懷疑這是一場蓄意謀殺。」
可那交警卻說:「我們處理的是交通事故,至於這是不是謀殺案,就是你們刑警隊的事了。雙方都留下了聯繫方式,肇事車輛已拖到了停車場。你們需要什麼我們會好好配合的。」
莫偉楠帶走了一份關於交通事故調查的所有資料複印件。
回到縣局,他與硯司墨繼續進行調查分析。
對於這個肇事司機,莫偉楠很快就得到了他的基本情況。
阮三條,30歲,無固定職業,是一名社會青年,已婚,妻子是一名商場營業員,他們有一個6歲的女兒,上學前班。
這個阮三條在刑警隊掛著號呢。
刑偵三隊在處理一些打架鬥毆的案件時,莫偉楠經常看到他被帶到警局。雖然莫偉楠沒有直接處理過他的案子,但對他來說,這人是一個熟面孔。
阮三條沒有固定職業,常混跡於歌舞廳,在那裡當保安。
說是保安,實則是打手。對於在歌舞廳鬧事的人,先打服再說,打服了,歌舞廳這方怎麼說怎麼是。
也正因為如此,阮三條作為參與者進出局子是常有的事。一來二去,他跟這裡的人倒混熟了。
有時在外面吹牛,我跟局裡某某某是哥們,我們經常聯繫,還在一起吃過好多次飯。
他說的這些話,若從字面上摳,還真挑不出錯來。
那幾個他所說的某某某,是常抓他來局裡的同事,他一見面,不管歲數大小就喊哥,用他的話說這不就成哥們了。
經常聯繫,是因為抓他次數多了,雙方也就很熟了,見面總會打個招呼的,或者說也會經常傳喚他。
至於在一起吃飯,還確有其事,不過不是在飯店裡,而是在局子裡,在拘留室吃的食堂的飯。有同事不想去食堂了,就在拘留室與他一同用餐。
就這麼一個社會混子,是否會故意殺人,這還得深入調查他與項楊梅所提供的僱主的關係。
可這事還沒理出個頭緒,又有人報案,說是一家死了三口。
莫偉楠等人顧不上吃午飯,又急忙趕往案發現場。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