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海 第一百二十七章 蹴鞠

更新:09-12 02:27 作者:奪鹿侯 分類:玄幻小說

    應明沒有天書寶典,他的一切來源於諸多北洋旗軍應募入伍起便有的習慣——複製陳沐。

    嚴格來說這個年輕的艾蘭王國泰隆指揮使生於嘉靖末年,算是成長與隆萬一代。

    這代人不像成長在萬曆時期的新少年,有國家建設小學系統地把世上滯後兩三年的格局告訴他們,天不怕地不怕。

    應明這代人,尤其是生在北直隸、陝西、山西、遼東的年輕人,挑出來十個站一塊,九個家裡往上數三代,都有長輩因北虜之患而死。

    災禍與烽火業已平息,但人心裡那股氣會留存更久的時間,對他們來說這個世界是躍躍欲試的,他們迫切地想要證明些什麼。

    這種證明在應明心底,就是要證明天軍戰無不勝,不僅僅是為自己在北洋練兵場兩年揮灑汗水,更因為這是他們與生俱來的責任。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歷史責任。

    世界就在他們手上,隨心意而動。

    普利縣城中設立三座營地,屬於三老營的大營坐落於明商牧野會館外,營內演武場上軍士正在以訓練土工的名義挖掘屋舍地基,營外忙了一上午的牧野老營兵則在草場上踢蹴球。

    英格蘭人也踢足球,在這邊遊戲始於十二世紀丹麥人入侵,有士兵出於憤恨踢丹麥人的頭骨,不夠後來他們發現踢頭骨太硌腳了,就換成了吹氣的牛膀胱,同時出現了比賽。

    比賽一年兩次,通常由領主與領主之間,人們一擁而上,有時球會飛進平民屋舍,造成混亂與災難,因而要求足球只能在空地在踢,明商會館到城區間的空地過去就是普利茅斯舉行比賽與宗教集會的地方,現在它們被軍隊霸占了。


    明朝的蹴球也差不多,自春秋起,蹴球作為練兵與發泄士兵多餘精力的手段之一,踢的是填毛髮的實心球,於漢代達到高潮,畢竟漢高祖劉邦愛好廣泛,專門舉行比賽皇帝下場踢球,當時比較專業的規定是每隊十二人。

    在唐代變成了八片尖皮縫製皮球,內心同樣用的是動物膀胱吹氣,唐宋時期由於練兵專用名為擊鞠的馬球,蹴球就有了更多偏向娛樂化的發展,還出現了女子球隊。

    宋代比賽更加正規,蹴球用十二片硝制熟皮製成,每顆球正重十四兩,兩根球門柱高三丈二尺,球門網寬九尺五寸、高二尺八寸,網上有一眼,名為『風流眼』。

    蹴球的本質是兩個球門為中軍大營、兩隊球員為戰士,球其實並不重要,它只是動態地表現出戰陣鬥爭中的關注點,以此互相攻守,率先攻破敵軍大營者勝。

    這一發展到明朝早期中斷了,由於明代早期沿襲元代門閥貴族喜好蹴鞠的習慣,很多人因之荒廢政務,且青樓女子知男子喜好蹴球,便以蹴球招攬客人,使這一運動趨於下流低俗,太祖皇帝朱元璋特意頒布法令,不准官員武士踢球:鞠圓者卸腳。

    但說實話沒啥用,朱四爺以後一個個皇帝悶在宮裡頭,最喜歡的就是踢球,民間也太喜歡這種運動,因此這禁令也就持續了一段,而且是僅僅在官員勛貴間持續了一段。

    這個風俗跟著移民漂洋過海去到牧野,又被商兵帶到普利縣,很快他們就在大營外頭的空地專門清出一片場地做球場,立起門柱,沒球網直接上帆布,兩相對抗踢了起來。

    應明並不禁止,他只是不讓軍官下場踢球,至於牧野老營和商兵……別鬧了,他們的身份本就模稜兩可,說是官軍不錯,說是民團也沒問題,法令再嚴苛跟他們也沒關係。

    反正新編萬國通法沒不讓人家踢球。

    何況這麼個地方,剛經歷一場瘟疫與戰亂,別管商兵還是牧野兵都閒著沒事幹,斥候已經報告,東邊雷頭鄉的軍隊在主力兵敗後便撤去兵勢向北散去。

    眼下斥候在外頭盯著,百姓也開始開墾城外荒地準備耕種,部隊等待李禹西的後續船隊運送輜重,趁營地與會館裡鬥雞、打牌、賭博的風氣尚未興起,讓他們踢踢球發泄多餘精力且保持體力沒有壞處。

    這甚至還有助於他們和普利百姓的交流,至少牧野兵之間舉行的球賽吸引了城裡不少百姓前來觀看,只是沒人敢往球場東邊湊罷了——北洋的騎兵老爺都在這邊坐著呢。

    精銳騎兵老爺武裝並不像他們的艾蘭武弁一樣披掛重甲,大多解了鐵臂縛、脫了甲裙,跟兵器一道放在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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