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鱗開 五一三章 宣威布德民大悅(十四)_頁2
更新:09-01 18:03 作者:美味羅宋湯 分類:軍事小說
恭維起來,聽著肉麻卻是他的肺腑之言——若非這位皇太子,他可就要頂著光頭拖著辮子去見列祖列宗了。
朱慈烺笑了笑,繼續道:「卻還少了一樣。」
眾人被他吊起了胃口。
「皇帝。」朱慈烺起身拱手,復又坐下道:「廷議廷推,最終是由皇帝裁定。而鄉規民約,各族家法規矩,卻少了這層。」
眾人愕然:難道訂立個族約也要送到天子面前?再勤政的天子也看不過來吧?
「聖天子日理萬機,自然是看不過來的。而且一來一去耽誤光陰,徒耗人力。」朱慈烺轉向任丘縣:「我看,就由府縣親民官來做這事。原本也是代天牧民的意思嘛!」
任丘縣事前並不得知,故而反應最真,驚訝之餘連忙表態道:「微臣謹遵令旨!」
諸位族長還沒有反應過來,這樁事就已經被定了下來。按照這個時代的通則,皇太子和朝廷命官一起定下的事,一介小民還能再說什麼?對於朱慈烺和朝廷而言,他們在場卻不發表意見,顯然是默認了。
「任丘縣,」朱慈烺道,「此法從河間任丘試行,你要做好表率!若是讓風憲查明你苛待下民,國法定然不饒你!」
「微臣不敢以身試法!」
「你當牢記太祖之訓,但凡宗法族規中不悖於國法的,皆由宗親自議。」朱慈烺看似告誡任丘知縣,卻是定下了條陳:「其次,人命關天,故國法殺人慎之又慎。或有激了眾怒之人,你定要及時與法司介入,告知國法所定,不可冤枉人命。」
任丘縣和諸位老人都知道了太子的意思,不過北方本就很少有私刑,故而並不在意。私刑較重的大多在閩粵之地,非但有勒令自殺,還有投石、沉潭之類。
「再有,族法之中當明確除籍條款,犯除籍之事者,絕不可姑息。」朱慈烺厲聲道。
「微臣明白。」任丘縣是真的明白了。
作為縣官,他最恨的就是手下人力不足。進一步挖掘民力時,卻碰到了宗族阻礙。
府里發文給兩級法司,大致意思就是希望法官在裁斷的時候偏向要走出來的民工,不令其被宗族隔絕。如今牧民官可以直接介入宗規制定,甚至有一定的審核權,在開除宗籍條款上當然不會讓步。
「還有,我聽說如今鄉間多有本末倒置,支強幹弱,可是有之?」朱慈烺滿臉笑意地問道。
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小宗並不是以家財地位來算的,而是以嫡庶為別。嫡長子為宗子,為大宗,為族長。庶子為小宗,為宗親。大宗統率小宗,小宗統率群弟,這就是周公制定的模式。任何一個家族在經歷了上百年數代人之後,總有賢與不肖,大宗可能衰落,而小宗則可能興起。
就以閣老蔣德璟為例,他是小宗出身,哪怕身為帝師閣輔,也沒資格出任福泉蔣氏一族的族長。
這種現象在大明已經較為多見了,也是宗法社會不可避免的症候。當年周室以大宗統小宗,建立宗周六師,成周八師,三殷八師,結果卻還是逃不過諸侯坐大,最終國滅的悲劇。
朱慈烺受五四之後許多文學作品的影響,不自覺地將宗族權與世俗權統一起來,以為族長權力極大,壓迫宗親。結果自己走了一路之後才發現,許多宗族的小宗比大宗厲害,族長非但普遍被各房架空,有些甚至還要仰小宗鼻息。
他最為忌諱的「宗族對宗人財產權和人身權」的控制,也是誤中副車。這種權力其實在父權而非族權。當宗族規模小,父權與族權統一的時候,兩者合而為一。宗族開枝散葉之後,族權與父權分離,卻是父權高於族權。
在大宗族中,父權的代表並非族長,而是各房的房長。即便如此,碰上子孫有出息的,或經商暴富,或出仕為官,父權對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控制也就近乎於無了。范仲淹和朱熙都希望整個家族的財產都歸於族中分配,其實是大同世界的烏托邦,近乎空想社會主義,就連他們本族後人都沒做到。
「這種本末倒置,正是禮崩樂壞之兆!」朱慈烺擲地有聲:「若是官府不能出來正風氣,天下如何太平?」
他看到好幾個族長紛紛點頭,心有戚戚焉,知道自己切入點找准了,當即宣布道:「所以日後各宗族族譜,與宗子、宗人、宗親姓名都存檔在官府。每有宗親大會,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