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主持 第265章 已達成的賠償協議_頁2
是好的,他們憑什麼告我們?」徐亞恆和陳睿連忙湊過來看向了手機屏幕。
hypnus公司開了個新聞發布會,聲稱《歌王爭霸》節目組未經hypnus公司允許,擅自利用hypnus公司旗下簽約藝人林妙音和流浪者的名義大肆宣傳他們的《歌王爭霸》節目,已嚴重侵犯了林妙音和流浪者的形象權、名譽權、版權、及各項人身權力,要求《歌王爭霸》節目組立刻停止違法侵權行為,向hypnus公司公開道歉澄清事實,對受損的各項權利進行賠償。
另外,徐亞恆和陳睿帶著《神秘歌王》節目組成員集體從hypnus離職,徐亞恆在合同中承諾以一千萬簽字費的兩倍對hypnus公司進行賠償,並把合同在公證處進行了備案,但現在已經過了賠款期限,hypnus公司並未收到徐亞恆的賠償款,hypnus公司因此把徐亞恆及其團隊成員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合同上雙方已達成的賠償協議。
潭星市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什麼亂七八糟的?這個劉小溪很是莫名其妙啊!我們什麼時候和他們簽訂過賠償協議?還一千萬簽字費的兩倍呢!扯什麼淡?我從來沒簽過這樣的合同!」徐亞恆一臉的詫異。
「還有那個林妙音,明明和我們簽了合同,還有公證處公證,答應參加我們的《歌王爭霸》,結果違約不按約定時間過來錄製節目,導致我們整個節目陷入困境,我們沒有狀告他們,他們反而狀告我們是什麼意思?」陳睿也很是不淡定。
「這件事的影響很惡劣!他們惡人先告狀,我們必須要儘快回應,否則就要陷入被動了!」徐亞恆想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他們現在是打著流浪者和林妙音的旗號大肆宣傳,《歌王爭霸》首期的收視率就指望著流浪者和林妙音撐起來;另外,瘦受壽公司原本口頭約定的兩千萬的冠名費後來漲到了三千萬,其他各項廣告價格都提升了百分之五十,看中的也是他們花巨資請來了流浪者和林妙音,這些全都寫在了合同里,如果流浪者和林妙音不來,他們要退還多收的百分之五十贊助費,同時對這些贊助商進行共計兩千萬的額外違約賠償!
現在林妙音突然放了他們的鴿子,《歌王爭霸》沒辦法向觀眾交待,也沒辦法向贊助商交待,原本還想先瞞著這件事,等第一期的收視率起來了,到結尾的時候,再出一個嚴正聲明把責任推到林妙音身上去、並上訴到法院來的,結果hypnus公司居然先出手,要狀告他們侵犯名譽權!
如果《歌王爭霸》節目組不回應的話,觀眾和贊助商恐怕會真的以為《歌王爭霸》節目組欺騙甚至是詐騙,到時候他們就陷入全面被動了,第一期節目的收視率也會因此受到巨大的影響!
在徐亞恆看來,hypnus公司純屬胡攪蠻纏,他們有和林妙音的合同在手,無論如何都會立於不敗之地。
在徹底撕破臉之前,徐亞恆決定親自給劉小溪打個電話就此事進行一番溝通,因為這次占著法理,所以是一次強勢溝通,如果對方不立即屈服,那就等著最嚴重的後果吧!
「誰?」
「劉總,是我啊,小徐。」電話接通後,徐亞恆訕訕地向劉小溪自我介紹了一番。
「小徐?哪個小徐?」劉小溪假裝沒聽出徐亞恆的聲音。
「亞恆啊。」徐亞恆只好又補著介紹了一句。
「哦!是亞恆啊!你打電話給我做什麼?是就上次假裝重病、騙了我一筆慰問金然後一聲不吭拿著巨額簽字費跳槽的事情向我道歉嗎?」劉小溪不無譏諷地向徐亞恆問了一聲。
「劉總,人各有志,汪老師既然不喜歡我們,把我們這些人徹底邊緣化,我們再留在hypnus公司也沒意思了不是?」徐亞恆辯解了幾句。
「亞恆,你跟著我做這麼久了,有些事情我們心裡很清楚,你和滬海電視台方面接觸、定下《歌王爭霸》的案子,是在汪老師過來之前吧?你和瘦受壽公司私下裡接觸,讓他們拿兩千萬、後來追加到三千萬冠名費,也是汪老師過來之前吧?現在和我說是汪老師排擠你們,所以才離開?你覺得我會信嗎?」劉小溪冷哼了一聲。
「劉總,現在事情已經到這一步了,各執一詞說那些是是非非已經沒有意義了。我這次打電話給你,是因為hypnus公司的新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