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學畢業時 第三十二章 將影視版權保留在手_頁2
更新:09-18 00:24 作者:硬筆肖生 分類:其他小說
文學公司,除非不寫網文了。否則,這裡肯定是你最好的選擇,沒有之一。」
看過之後,陳爭放下合同:「版權這塊,我想再探討探討一番。」
「哦?」編輯白狐很是意外,「你有什麼不同的意見麼?」
陳爭道:「實體書、有聲小說、動漫、遊戲等等版權都免費給公司,只要影視改編權留給我就行了。」
他的一番要求讓編輯白狐相當吃驚。
如今這個時代,小說版權最有吸引力的是實體書、遊戲,比如說《誅仙》,光實體書就銷售了幾百萬冊,給作者帶來近千萬收入,是版權的收入的大頭。
還有遊戲改編權,完美時空花了150萬買下《誅仙》遊戲版權並開發了同名遊戲,遊戲上線後火爆,此時風頭正盛。
但是影視開發這一塊,現在還是遙遙無期。
主動要求放棄其他版權收益,只留一個影視改變權給自己,白狐也還是第一次聽說。
放著高收益的版權分成不要,非要保留一個暫時沒辦法開發,甚至沒辦法賣掉的版權,似乎有些詭異。
「本來,大神約是不會談及版權問題的,這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白狐笑道,「不過你的要求有些奇怪,所以我要向領導匯報後再回覆你,還有什麼其他問題麼?」
「沒有了!其他條件我都可以接受。」陳爭微笑說道。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的話,我們今天就先這樣吧,你先回酒店休息,我把問題匯報給公司領導,差不都這一兩天回給你明確的答覆。」
「好!」陳爭起身,與白狐握了握手便離開了小會議室。
網傳的起點成神後可以有合同議價權,但從目前來看,陳爭沒感覺到什麼權利,給了一部分優惠,但也多了一些束縛。
他之所以想要影視版權,並不是臨時起意,其實已經是深思熟慮了。
他很清楚,自己寫的是都市類小說,而且他只擅長都市類的小說,其他類別他不喜歡,也寫不來,所以將來如果還寫網文小說,肯定還是這個分類,而這個分類影視改編權是最有價值的。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崛起,實體書出版很快沒落,《誅仙》能夠賣出大量實體書,一是文筆好,二是趕上了好時代而已。
等再過幾年,網絡小說出實體書,幾乎很難賣出去幾本。
都市類的改編遊戲超級困難,這個版權對陳爭來說也沒什麼用。
動漫改編他也不太看好,畢竟他重生的時候,國漫都還沒什麼大起色。
而影視改編在未來幾年會大火,隨著華夏全民進入娛樂時代,基於網文改編的影視劇開始大放異彩。
如果陳爭能保留影視改編權,那他極有可能因此賺得盆滿缽滿。
陳爭提出來的要求,作為總輯的白狐是做不了主的,他很快將此事匯報給了他的上級,副總風清揚。
幾個高層都覺得這事挺有意思的。
公司已經簽約幾十個大神了,其中有些大神也提及過版權的問題,不過有些人是全都想要,有些人則想提高版權分成比例。但把大部分版權收益拱手全讓出去,只留影視改編權的,他們還是第一次遇到。
就目前的小說版權收益分布來看,陳爭提出來的合同條款比他們原來設定的條款對公司更有利。
但陳爭提出了的這個要求,總讓他們感覺怪怪的,五個高層討論了半天也沒有統一意見,最後決定投票決議,結果以三比二的票數原則上同意了陳爭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