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先聲奪人 第七百一十二章 肯定要啊!
更新:09-10 08:42 作者:吹個大氣球9 分類:都市小說
淼爺行走江湖多年,總結出的道理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兩條。
第一,出師必須有名;第二,沒好處絕不辦事。
鑑於以上兩點,林淼對「頭銜」這個玩意兒,一直是相當重視的。因為「官皮」不但是參與一切合法活動的門票,也是保證能獲得好處的憑證之一。很多人以為辦完事情後論功行賞,依據是個人能力,以及在事件中的貢獻大小。這種認識,其實是相當錯誤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如果一條很長很長的街上有2000個垃圾桶要清理,為此「街長大人」受上級領導指示,組織了一支專業清運隊,著手處理該問題。但由於預算有限,隊伍總人數僅有5個人。其中隊長1人(隊長的朋友),副隊長1人(考試最高分進來的),隊員3人(社會聘用人員,承諾完事後轉正,享受一切正式員工待遇)。
該5名成員在街長大人的指揮和領導下,發揚精神,吃苦耐勞,隊員甲掃街天賦卓絕,純靠硬扛,一人搞定了1000個垃圾桶,隊員乙智慧過人,善於創造,發明了教科書級別的「阿瑪尼掃街法」(不要管這是什麼東西,反正就是那麼個東西),一個人承包垃圾桶990個,而最後的隊員丙雖然看起來很渣,卻和副隊長大人獨攬下難度最大的10個垃圾桶。桶裡面裝的全都是陳年老糞,殺傷力堪比芥子氣,方圓十米內人畜難近。隊員丙最終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讓副隊長以付出半個肺的代價,最終完成了這個任務。
任務結束後,上級領導最終的獎勵如下:街長大人因為圓滿完成了上級交代的任務,知人善用,獲得提拔,調任上方,任副領導。隊長在現場指揮得當,升任街長。副隊長按序接任隊長。隊員甲和隊員丙在一番爭奪後,均晉升為副隊長。隊員丙獲得愛國衛生積極分子稱號,證書一本,其家屬獲得撫恤金若干。
「我舉這個例子,不是要跟你們解釋什麼,而是要告訴你們,一個人身處一個體制框架內,想要獲得好處,最關鍵不在於他有多能幹,而在於他到底處在哪個位置上。我需要向你們解釋嗎?當然不需要,但是我希望你們都能從我說的這個道理裡頭,學會一點東西。」早上十點多,林淼在回家的路上,一本正經地教育清清和斌哥道。
「我為什麼非要留著這個市總隊長的名頭?就因為這是個務虛的東西。務虛的東西,平時看不出什麼用處來,但是等到有需要的時候,它就是唯一的通行證。大義所在,非我不可。而如果這天底下是有一件事非你不可的,你們想像一下,這背後隱藏的好處會有多大?懂不懂?」
黃清清和王斌一起搖搖頭。
林淼不由嘆氣道:「你們兩個,還沒陳雅靜懂事呢。」
交接職務是大事情,林淼為了程序完整,早上還是把孫玉燕從找了過來,並將陳雅靜也喊到了隊部辦公室。而為了避免女兒再被林淼欺負,陳雅靜的區副書記老爸親自陪同,全程對林淼虎視眈眈。但是陳博雲卻沒料到,林淼是叫女兒來接權的。
林淼開誠布公,當著幾個人的面,把少先總隊的公章讓了出來,雖然保留了職務,但讓出了管理權限,並內部決定由陳雅靜擔任「常務副總隊長」,以後負責具體支持管理東甌市少先總隊日常事務(雖然壓根兒也沒什麼卵事),陳雅靜接受任命後,當場就激動地親了林淼十幾口,她爸攔都攔不住。
為防夜長夢多,林淼從陳雅靜的魔爪中掙脫出來後,還現場親手寫了委任狀,最後一次蓋了章,然後傳真一開,把委任狀發給了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教育局,以及陳同學就讀的廣場小學,很是讓陳同學興奮了一把。為此林淼又被陳雅靜多親了十幾口,感覺很是不衛生。
至於《紅苗》的總編職務,林淼就卸得比較徹底了。
畢竟《紅苗》所能帶來的好處,他已經一點都不需要了,反正掙了錢也不是落在他的口袋裡,而且那個總編的名頭,頂在頭上顯然也有點容易招蒼蠅,袁佳潔那個為了報仇居然連褲子都能脫下來的傢伙,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拿這個做文章,所以還是果斷辭職比較省事。相比之下,市總隊長這種完全就是給小朋友設計的名號,就完全沒有什麼可值得顧慮的。
一頂小官帽戴在頭上,屁事兒不用干,等有好處了就可以跳出來分果果。
林淼今天辦完這件事後,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