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78 第125章 :大仙兒程雲飛(盟主托米加更)
更新:10-29 19:14 作者:一勺往事 分類:都市小說
謝虎山覺得自己和韓紅兵以及二喜這一人兩狗,已經是從唐代建村以來中坪村的所有村民中,真正享受過上流物質生活的人和狗。
在火車上的三十多個小時,簡直生活的實在是太舒服了。
在火車上三十多個小時,每個人用熱水洗了兩次澡,就憑這一點,就足夠讓中坪村眾人仰望。
而且每每臨近用餐時間,乘務員就來親切詢問是去餐車用餐,還是讓餐車送過來在包廂送餐,想吃什麼,用些什麼酒水。
可以說只要謝虎山願意,他能一直呆在包廂里不出門,洗澡,上廁所都能在這個高級軟臥套房內配套設施解決。
而且任何時間拉開包廂門,門外走廊都有乘務員在旁邊候著。
至於程雲飛,除了第一天拎著花生米和三瓶二鍋頭跟他們喝了頓酒,之後就沒有再過來討人嫌。
這位飛哥,看起來大大咧咧,實則心細,知道謝虎山和韓紅兵對著自己渾身不自在,所以就沒有老跑過來逗狗。
還是謝虎山不好意思,主動牽著狗去他房間坐坐,老實說,拉開門時嚇了謝虎山一跳。
這位飛哥一個人住在軟包內,脫的渾身上下就穿著一條褲衩子,在包廂里站樁扎馬步,整個人大汗淋漓,跟剛從水裡撈出來一樣,不知道扎了多久。
問起來才知道,感情程雲飛自小就喜歡武術,五歲開始拜師練大成拳,十五歲練拳擊,十八歲當兵練擒拿格鬥,武痴一樣的人物。
而且他外號假花子,就是因為喜歡打架,來得了這麼個外號,他因為特殊歲月被退兵之後,就被安排當裝卸工扛大個,那時候燕京正是大院子弟,胡同串子群雄並起的年代,他老想跟人打架切磋,但是主動去找茬,好像不符合好漢的氣勢,於是他每天故意穿的破破爛爛,讓人一看就是窮困家庭的人。
但騎著一輛當時非常搶手的錳鋼自行車,收拾的乾乾淨淨,然後故意騎著這輛自行車,去那些小流氓們經常出沒的地方,什麼電影院,文化宮,老莫等等地方。
有人盯上他這輛自行車,那就算上鉤了,基本上十個人以下,對方抄傢伙,他空手,三分鐘肯定能讓對方全躺下。
對方要是十個人以上來堵他,左手鍊鎖,右手軍刺,捅躺下不超過六個,對面也肯定嚇得掉頭就跑。
再有不上道,想打黑槍暗算他的,他能讓對方先舉槍,自己後拔槍,然後卻提前開火把對方帽子打飛。
就這麼釣了兩個多月的魚,打了大大小小近百場架之後,什麼大院子弟,胡同串子,再也沒有人敢找他的茬,說啥也不咬鉤了,自行車換成更貴的手錶都沒人上鉤。
而且給了他一個外號,火車站假花子。
甭管是鍾躍民那種程雲飛看來相當傻比的大院子弟,還是小混蛋那種看起來更傻比的平民流氓,都一致認為輸給假花子不算丟人。
理由是他不算頑主,他他媽是個仙兒,打架就是圖一樂,單純找人當拳靶子。
謝虎山本來以為他得是什麼頂級二代,結果程雲飛大大方方說出來,媳婦是公交車售票員,他在火車站裝卸隊扛大個兒,兩口子就住在大雜院,歡迎隨時去做客。
兩口子和孩子,就靠媳婦的工資活著,因為他的工資剩不下,不是工友家裡困難借給人家,就是大方一次跟哥們下館子花掉。
這跟謝虎山想像中的頂級二代形象完全對不上。
不過交情不深,他也不好意思多問,直到第二天晚上九點鐘,火車緩緩駛入燕京火車站,準備下車時,這位大哥再次走出包廂,又讓謝虎山韓紅兵吃了一驚,程雲飛已經換回了一身肩膀,手肘,袖口,膝蓋等地方提前打了加厚補丁的藍色工人裝。
這服裝和他的形象氣勢非常般配,一看就是正經工人老大哥。
至於那些名牌衣服,被程雲飛團成一團塞在旅行包內,謝虎山都替那些名牌衣服冤的慌。
其實不止謝虎山韓紅兵看傻眼,連車上的乘務員都有些表情呆滯,看程雲飛的眼神,就差要問一句,領導,您是來微服私訪的吧。
「哥哥我沒說瞎話吧?我真是工人,我就穿這衣服坐硬座去的羊城,結果被那幾個王八蛋攔住搶東西。」程雲飛換好這身衣服,朝兩人笑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