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劍四方 知否,知否 第一章 夏初
更新:07-24 09:26 作者:涼涼不加班 分類:其他小說
測試廣告1天色昏暗,山峰插雲。筆神閣 m.bishenge。com山下鐵索橋兩端分別站立兩位劍客。
少年穿白衣,老人罩黑袍。長風中白衣獵獵,一身說不盡的風流氣度。
夢境戛然而止,少年無端抬起臉,愣愣望向四周,不顧撫平腦袋上幾道酣睡壓出的紅痕,卻只見學堂書聲琅琅,同窗男女搖頭晃腦背誦詩文。窗欞外朗朗晴天,好像先生佩玉的水頭一般搖曳。
「早課也就兩個時辰,睡成這幅死豬相,雲仲,你也是乙宅獨一份了。」
名為雲仲的少年伸個懶腰,斜睨一眼邊上擠眉弄眼的精瘦同窗,撇撇嘴沒反駁什麼,只是默默把書本向自己這邊攏了攏,騰了塊不大不小的地方。
他其實想說,你自己不也像個瘦猴嘛。但是想了想,又把這句話囫圇吞下肚子,閉目養神去了。
精瘦得像個猴兒似的同窗名叫李大快,想當初取名字還是他爺爺把自個關在屋裡搗鼓了三天謅出來的,意為「大快人心」,可李大快並未覺得大快人心,心裡反而十分厭惡,總嘀咕著遲早改個響噹噹的大名。
見到雲仲挪窩,李大快面露喜色,把桌上小玩意拾掇拾掇,一股腦鋪到雲仲騰出的空桌上。這李大快雖說咬文嚼字的本事稀鬆平常,但手下的功夫真不賴。不需一炷香功夫,會蹦噠的田雞,至多可以飛一巴掌遠的麻雀兒,只要他手裡有一團河邊堅韌的水草蘆葦,便能利利索索編將出來。
交了這麼個心靈手巧的好友,雲仲在乙宅的身份地位跟著就比往常高出半頭。少年貪玩,對於李大快搗鼓的新奇物件相當感興趣,不少同窗都用嶄新毛筆同李大快交換過蘆葦編的麻雀,活靈活現,寶貝似的護著,別人想看一眼都要矯情半晌。
別看李大快平常好說話,真與他做朋友算不得簡單,心氣不順倔脾氣發作,管你什麼鄰居叔嬸的孩子,照樣一句話噎得下不來台,這時想同他求個小玩意簡直是痴人說夢。學堂里鎮得住他的除了先生,也就數雲仲能勉強壓住這個倔驢。大家心裡也有數,跟雲仲交朋友,就等若與李大快交朋友,故而紛紛和雲仲湊近乎。
至於雲仲為何壓得住李大快,大概是因為這兩個懶貨本就對脾氣,所以頗為惺惺相惜。
放課時候,雲仲手上多了一隻精緻的蘆葦麻雀,用指頭逗弄著麻雀,少年悠哉悠哉往家走去。路邊餛飩攤攤主笑眯眯和少年打聲招呼,說昨兒個剛來的大站白面,要不要來一碗熱騰熨帖的餛飩。雲仲搖搖頭,娘親已經備好飯在家等著了,花那冤枉錢不合適。
天色已晚,西方天邊兒已經擦著點紅,稚童赤腳拽著半新不舊的紙鳶,銀鈴一樣的笑聲在小巷傳開,跟著幾聲婦女的訓斥。雲仲嘴角帶笑,摸摸飢腸轆轆的肚子,家已經近在眼前。
有時候,無需好奇少年為何毫無理由的眉開眼笑,可能只是因為聞見了自家煙囪冒出的飯香。
雲仲娘親算是大地方嫁過來的,相比小鎮上的婦女,多了幾分知書達理,只是身子骨頗弱,後來和他爹一商量,也不再去做什麼紡織女紅,乾脆在家全心照顧雲仲起居。好在雲仲父親有個不錯的差事,雖說常年在外,家底不說過分殷實,不過也算勉強溫飽。
論收拾家務,雲仲娘親提起來便頭大,畢竟大戶人家的子女,終究比不得窮苦孩子從小耳濡目染。但衣食方面照顧雲仲,那是遠近鄰居都曉得的,所以雲仲雖歲數不大卻已經七尺有餘,麵皮白淨,周圍婦女大娘總是夸雲仲他娘真會養孩子,無論是客氣還是發自內心,這時娘親總是笑得合不攏嘴,說上一句這孩子像他外公,個子高隨根兒。
吃過了飯,雲仲賊頭賊腦的打量娘親,頑皮模樣,不出意外引來幾句笑罵和輕飄飄的巴掌,可娘親依舊塞給雲仲一枚銅錢。少年樂得合不攏嘴,緊緊攥著耍賴要來的銅錢飛奔出門,到南邊書攤買畫冊去了。
鎮南邊常年有家書攤,攤主使一張油布鋪在道邊,將發黃的舊書整整齊齊碼在上面,一本書一個銅錢,厚薄不論。別處書攤可隨意翻看,攤主不會多計較,但小鎮人家囊中羞澀,若是允許免費翻看,只怕幾個月都做不成買賣。少年這兩年痴迷於畫本,巧的是這書攤有整一套《豪俠傳》,人物畫得相當傳神,故事環環相扣跌宕起伏,一上手,少年就沉浸其中難以自拔。
可惜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