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重生了,全能一點怎麼了? 第三十八章 發現新BUG_頁2
更新:01-19 14:17 作者:過關斬將 分類:其他小說
可人家用區區4000個單詞寫出來的論文,就能拿諾獎!
要不說人家是世界頂尖期刊呢。
往期刊投論文的時候,都要附上一個投稿信,上面要簡述稿件的核心內容、主要發現和意義,如果對期刊處理稿件有特殊要求的話,也可以附上。
向那些有一定影響力的期刊投稿,往往還需要附上推薦人名單,也就是要告訴人家,曾經有哪位牛人看過你的論文,覺得寫的還不錯,願意推薦一下。
當然這位牛人自然是學術地位越高越好,若是諾獎級學者推薦你的論文,那過稿概率幾乎是十拿九穩。
如果你自己本身就是學術界的知名人士,自然也就不需要推薦人了,甚至那些頂級審稿人,會拿著你的論文,寫一篇研究評述,吹一吹你的研究成果有多牛!
科學界也是一個江湖,全靠同行襯托這句話,同樣適用。
張偉顯然是找不到任何一位大牛幫自己背書的,他只能「裸投」!
第一次向《科學》投稿的菜鳥,之前沒有發表過任何論文,更沒有任何學者背書,這看起來像是來搗亂的!
但張偉還是決定賭一把,就賭石墨烯的價值!
當然張偉也還有後手,如果《科學》不通過的話,他就去投普通一些的期刊,石墨烯的價值,總會有期刊識貨。
實在沒辦法,就在國內的期刊上發表,雖然逼格拉跨了一些,但至少能把科研成果發表出去,大不了就是晚幾年拿諾獎罷了。
屠呦呦女士當年關於青蒿素的研究成果,也是發表在中國的《科學通報》上,最終人家也能拿到諾獎。
張偉將投稿信、個人資料、聯繫方式、論文、石墨烯的照片,以及一些必要的實驗數據全都放進了一個牛皮紙袋裡,來到郵政,然後親眼看著郵政的大姐蓋上了郵戳,這才放下心來。
郵戳是法院願意採納的一種證據。
這個郵戳能夠證明,張偉向《科學》雜誌寄論文的時間,作為國際信件,郵寄過程中肯定還會蓋上國際通用的組合戳,這些都可以作為合法的證據來使用。
一個科研項目,不可能只有一位科學家在研究,特別是某些熱門項目,全世界不知有多少項目組紮根其中。
所以必然會出現,多家科研機構在同一時間段內都取得成果的情況,也會出現多家科研機構同時投論文的情況。
而這時候如何認定,這個科研成果該歸誰呢?答案很簡單,看郵戳!
就比如兩個人都製成了石墨烯,你是一月份給《科學》寄去的論文,我是二月份給《科學》寄去的論文,即便《科學》最後刊登的是我的論文,但只要你的郵戳比我早,那石墨烯的這個成果,也是你的。
寄給不同的雜誌也是一樣,比如某一期的《自然》和《科學》發表了同樣的研究成果,這時候拿出寄信的郵戳比較一下時間,誰的時間靠前,那這個成果就是誰的。
即便你拿出一堆十幾年前的手稿說,這東西我十幾年前就搞出來了。但不好意思,你發表的晚,科研成果就是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