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 第四十六節 代理人_頁2
更新:04-17 00:19 作者:黑天魔神 分類:都市小說
楊炳祥沒能混到包工頭的程度,但他很能打,尤其是鐵塔般的粗壯身體往那兒一站,的確可以鎮得住人。
剛開始,他很講義氣,幫著同村的人找工作。
當然不是免費的,多多少少收點好處。
後來,服務範圍擴大到同鄉。
千萬別想多了,所謂的「找工作」就是在各個建築工地之間塞人,憑體力掙錢。
但不管怎麼樣,這的確是一種人情。
久而久之,楊炳祥在同鄉之間也有了「小及時雨」的名號。
只要願意花錢,的確可以請楊炳祥幫忙撈人。
大案子是不可能的。比如殺人、強1奸、重大傷人或者巨額詐騙之類,楊炳祥根本不敢碰,也沒這能耐。
小案子他可以接手。其中有很多甚至根本不能算是「案子」,頂多就是民事糾紛。
比如兩個人因為口角打架,短期行政拘留。這種時候楊炳祥就會很熱心的主動找上門,拍著胸脯告訴心急如焚的雙方家屬:派出所那邊我熟,只要願意花錢,用不了幾天就能把人放出來。
這事的確是真的————行政拘留時間不長,三、五天就放人。
在人們看來:楊炳祥從不空口白話,從來都是收錢辦事。
問題是這些錢與派出所無關,直接裝進了他的口袋。
其實他什麼也沒有做,最多是等幾天,人自然就放出來了。
很多交通違規的案子也是楊炳祥幫著「處理」。當然花費用不了那麼多,但絕對不會少於一條中檔香菸。
王永祿打人的事兒,是楊炳祥貪心了。
劉玉芬是個很吝嗇的女人,可是在丈夫的問題上很捨得花錢。五千塊對她來說是一個大數目,她認為花了錢就必須得到最好的結果。所以從交錢給楊炳祥的那天起,就站在耳原路派出所外面遠遠地看著,等著。
楊炳祥知道王永祿的行拘時間。他勸了劉玉芬很多次,那個固執的女人油鹽不進,一定要等在那裡,親眼看著丈夫被放出來。
「撈人」的次數多了,楊炳祥從未見過這種類型的女人。勸多了,他也覺得煩。反正前後也就三天時間,乾脆懶得理。
他做夢也沒想到,劉玉芬竟然帶著孩子在派出所大門口等了一整夜。
如果不是同鄉告訴他:老張媳婦被警察抓進去了,楊炳祥也不會急急忙忙帶上五千塊現金趕過來。
必須搶在警察沒從劉玉芬嘴裡問出真相以前,把她帶出去。
現在看來,一切都太晚了。
……
廖秋有些驚訝:「你能量挺大的啊!在我們所和交警隊兩邊都有人?」
事情到了這個份上,楊炳祥已經無法隱瞞。他耷拉著腦袋,垂頭喪氣地說:「剛開始我沒想過要這樣。村里和鄉上出來的人沒見識,不懂城裡的規定,也不懂法。他們出來打工只為了賺錢,幫人開車違規被扣分,還有就是在工地上開渣土車因為各種問題被綜合執法大隊抓住……說穿了,事情都不大,可他們不知道具體該怎麼辦,我就幫著操作,收點兒好處費。」
「你這是收好處費嗎?你這是知法犯法!」陳信宏冷冷地看著他,一語點破:「說吧,你在我們所里的內應是誰?還有交警隊那邊,都給我交代清楚。」
楊炳祥猶豫了一下:「我認識的人是竇志偉,他是我老鄉。」
……
十多分鐘後,竇志偉被帶進了另一間審訊室。
所長廖秋親自主持訊問。
不到一個鐘頭,他交代了所有的問題。
竇志偉一直認為警察是個「能生錢」的好職業。
他做夢都想成為正式警察,可是因為種種原因,只能成為輔警。
剛入行的那幾個月,他的確是老老實實做事。
後來發現了一條賺錢的新路子。
有很多不懂法的人。
還有很多骨子裡認為警察局和派出所是「衙門」的人,他們不敢,也不願意與「吃公家飯」的人打交道,天生有種說不出的畏懼感。
以王永祿的案子為例,行政拘留也就幾天時間,可是在不懂法的人看來,無異於天塌了下來。他們絞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