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廚 第九百四十八章 審理_頁2
更新:09-13 10:07 作者:二子從周 分類:軍事小說
高郵,進入了洪澤湖!
這當然與張散出神入化的操帆技術相關。
船隻當天晚上停靠在汴渠的洪澤湖水口,泗州。蘇油嚴禁所有人下船,就在船上飲食睡眠,次日剛剛能勉強看清航道,便起錨沿著汴渠朝汴京駛去。
當日便抵達宿州,第四日抵達應天,第五日抵達汴京城!
相比當年王安石二次復相,從江寧趕到汴京,只用了七天,打呂惠卿一個措手不及那次,速度還快了一半!
……
御史台,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台的監獄。二十日,正式提訊。
老規矩,先報上年齡,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和有他推薦為官的人。
然後就是曾經遭受過的朝廷處分。
蘇軾自為官始,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一次是任鳳翔通判時,因與陳希亮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銅八斤。
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
「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在李定的主持之下,蘇軾開始只承認,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裡「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的確是諷刺青苗法的,而「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也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
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再次提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裡「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
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李定將這次審訊作為重要記錄,向趙頊報告案情進展,說蘇軾面對彈劾,全都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