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1997 119 娛樂圈終極奧義之——律師函の警告_頁2
後來曹軒手上有資本了,就開始有意識的合作一批固定媒體。
曹軒這邊有什麼新聞採訪,一半以上都會給這些家媒體,有人造謠搞事,打個招呼,他們就會為曹軒發聲。
談不上操縱輿論,曹軒也沒那個能耐。
人家媒體和他只是合作關係,真有什麼實錘大新聞,搞不好第一波背刺他。
但有時還真離不開這些記者幫忙,否則萬一讓人家冤枉了,你沒地方還嘴,那不是認人宰割。
這招其實並不新鮮,港台那邊的大腕,基本都有自己合作的喉舌。
內地這邊娛樂圈剛剛起步,很多人還意識不到這點,而且大部分也沒有這個底氣。
一個十八線的小明星找人家媒體合作,人鳥你是誰啊,掏錢陪睡都不一定成功。
也只有曹軒這樣的當紅人氣明星,才有資格打動這些掌握輿論話語權的無冕之王。
當然,僅憑這點也無法杜絕所有造謠和污衊,曹軒還有一個殺招。
後世娛樂圈終極奧義之——律師函の警告。
當然,曹軒這個律師函警告並非後世那些明星做做樣子,而是打算玩真的。
一次警告,二次直接打官司。
不要顧慮什麼打官司給對方提名氣,只要對方造謠和污衊,直接衙門見。
送不進去也讓對方賠錢,一次打痛了,反而可以殺一儆百。
曹軒太知道那群娛樂媒體的德行了,嘴上猖狂,實際比誰慫的都快。
千萬不要把娛記想的多麼好,娛樂圈明星乾淨的不多,但那群娛記也絕不是什么正義使者。
特別是網際網路興起之前,被他們坑得無辜者也多得去了,不過他們手握喉舌,普通人又不會去扒這些娛記的黑料。
以前曹軒是狗仔,恨不得明星天天出事,現在曹軒變成藝人,看待狗仔的態度也有了轉變。
說白了,屁股決定腦袋。
曹軒仍舊對一些狗仔保持理解和尊重,但前提是大家相安無事。
要是有人無根由的抹黑和造謠,他也不會慣著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