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之冠 第五十章 光鮮_頁2
更新:11-06 13:57 作者:法海師弟 分類:女生小說
福利待遇,公司每個月發放基本工資,逢年過節有紅包,另外公司會為你租一間公寓等。
第六條,公司承諾每年至少為你製作一張專輯。
第七條,違約金,公司設置的是1000萬人民幣。
第八條,簽約後,要完全服從公司的安排。
大致就是以上幾條,如果你有什麼不同意見,可以直接說出來,我們再商量。」
陳麟仔細聽完光鮮的條件,有些條款還算滿意,有些則離自己的要求還有不少距離,自己最想要的則是完全沒提。
「我問一點,光鮮最近應該想要投資電影吧?」陳麟問道。
「公司的確有這樣的安排,如果是你想要當導演拍電影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短期內恐怕不行。」張紅回道。
「短期內是多長時間?」陳麟追問道。
「至少得等你30歲以後吧,那個時候你接觸過足夠多的影視劇拍攝,熟悉了整套電影製作流程,思想也更加成熟,加上你科班出身,應該就能拍攝自己的處女作了。」張紅解釋道。
陳麟聞言一陣失望,等自己30歲,那還有近8年的時間,自己的金手指都快褪色了。
「沒得商量嗎?」陳麟問道,「如果能夠最近就支持我拍電影,條件在高一點,我就不討價還價了。」
「我們都知道你的想法,公司也研究過了,但是公司剛開始涉及影視劇製作,暫時還是以穩健為主,主要是你太年輕了,而且沒有相關的經歷。」張紅搖頭道。
陳麟聞言心中一陣失望,喝了口水道,「那好吧,我說說自己的條件,我主要說與你們的條件衝突的。
第一條,關於簽約年限的,5年太長了,最多簽約3年。
第二條,分成比例六四,但是是我六,公司四。
第三條,簽約後完全服從公司的安排這個不可能,我願意配合公司的行動,但是完全聽從,相信大部分藝人都不會同意的。
第四條,關於代言廣告的,如果公司為我簽廣告代言,那麼我要有一定的自主權,主要是保健品、奶粉之類的我是不會代言的。
第五條,出專輯的話,我自己寫的歌的詞曲版權必須歸我。
就這五條,其他的我沒什麼太大意見。」
「陳麟,我們是帶著誠意來的,你的條件相對於你新人的身份來說,要求太高了。」張紅聽完直接搖頭拒絕。
「我是新人不假,但我不是那種默默無聞的新人,我敢說最近這兩個月,華夏最火的藝人絕對是我,我的貼吧關注人數都近百萬了,還有自己的後援會。
你們不能把我當普通新人來對待吧?」陳麟自然是據理力爭。
「簽約年限3年太少了,至少5年,分成比例六四根本不可能,詞曲版權也都是屬於公司的,這都是行內慣例了。」張紅道。
「這樣,我的條件不變,但是可以把違約金調高到1500萬,而且在合同里註明,同等條件下,你們有優先續約權,怎麼樣?」陳麟同樣讓步道。
「還是不行,簽約年限至少4年,詞曲版權我們各占一半,勞務分成比例我們分開,專輯收益公司只抽四成,但是其他所得公司抽六成,另外違約金為2000萬。」張紅說道。
專輯抽四成似乎是讓利,但華夏盜版一直很猖獗,唱片市場越來越萎縮,別看每年依然有很多歌手出專輯,但是真正能夠賺錢的只有香江和寶島的小天王小天后。
其他兩岸三地的大部分歌手出專輯根本不賺錢,而且還會賠錢,但是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出專輯呢?
因為歌手出專輯是為了保持熱度,有了熱度、話題,就可以多接商演、廣告,或者開演唱會,要是突然有一首歌爆了,那就更好了,賺的更多,這才是公司以及歌手盈利的大頭。
所以看似讓利,其實真正賺錢的大頭依然是沒讓多少,雖然專輯大賣對於陳麟到不是問題,畢竟陳麟有作弊器,但是陳麟依然不準備讓步。
陳麟現在必須儘快賺到第一桶金,因為他這個年紀想要當導演,恐怕只能是自己解決大部分資金來源才行。
現在的陳麟想要賺錢,應該就是專輯銷量分成、廣告代言以及商演走穴,都知道廣告代言與商演來錢快,所以陳麟在這一塊必須錙銖必較。
陳麟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