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清 第四百五十八章前路通往何處_頁2
說話。
第二呢,不是他一個人在這麼搞,不少外省人,以及從廣州等地退出來的商人,也都開始這般經營田地。對他們來說,工商再旺,總是虛的,不購田置產,那還能叫人麼?而要購田置產,現在新朝錢糧分田銀和物銀,梳理得極細。不是自己種,總是難以謀到厚利,那麼想辦法把這田物稅轉給佃戶就是理所當然了。
即便是轉了田物稅,地價這麼高,田租上再壓壓那些佃戶也是合情合理嘛,反正他們以前沒得田耕就沒得飯吃,現在田地這麼貴,更是沒有活路,再吃些虧,只要能活下去,大多還是要低頭的。
跟眾多將銀子轉投到田產上的外省人和商人一樣,鐘上位覺得自己比康熙朝時奉公守法得太多。卻沒想到,還是有佃戶跳出來鬧事了。新朝跟康熙朝比,皮面上抹得光鮮,律法也確實寬減了很多,但法網更密。不用他鐘上位活動,那鄧小田聚眾鬧事,已是死路一條,更不用說他還襲擊官差,這可是韶州府今年來少有的大亂。
所以當那位年輕的觀風使老爺,跟著知縣老爺一同問訊鐘上位時,覺得自己這個受害者還被審問,鐘上位滿心冤屈。
「小人哪裡是哄騙?他們賣田給小人,小人要他們去官府過契,他們死活不願白契上寫著稅錢他們自理,我收他們六分租,這租子是高了點,但也是他們自願嘛,又不是小人強逼。」
「年初賣的地,到年中地價漲了三成,他們覺得賣虧了,又來找價。契上分明都寫了,即便要找價,也是越年再找的,這些人就是刁民」
「為什麼不讓讓?讓了他們,小人其他地讓不讓?其他地都讓了,小人不是虧了麼?小人買這地,難道是為供養他們?地價這般高,小人總得想著自己的本錢吧?」
鐘上位姿態謙卑,可滿口商道,鄭燮和曲江知縣都沒話說。本朝工商立國,講的就是信和理,就這兩字上說,鐘上位確實沒做錯什麼。
深查下去,勾結鄉里巡檢,威脅那幫佃戶,收租時在斤兩上作假,還四處行賄,謀求鄉里公局局董,這些小動作是免不了的,也算不上什麼大罪,但凡心性狹冷的地主都是這樣。
跟著曲江知縣查了幾日,鄧小田事件的起因也基本釐清了,鄭燮就回了韶州府城,向程桂珏匯報。
「曲江知縣在此事上有督察地方不嚴之過,也只是小節,鐘上位雖有貪吝之行,在田契上哄騙無知小民,但法理上卻難以懲處他。所以整件事情的性質,就是鄧小田因事殺人,蠱惑作亂。」
程桂珏很利索地下了論斷,當然,這只是他向法司遞交的匯報,此案由法司直管的曲江縣通判管轄,而此時鄧小田還沒抓捕到案,會怎麼宣判還不清楚,程桂珏只是判定此案跟官府作為有多大關係。
鄭燮很難接受這個結果:「此事官府,鐘上位這地主也,只有鄧小田等佃戶有錯。就殺人之罪而定,這確無爭議。但根底不是鐘上位貪吝,才逼得鄧小田憤起的嗎?」。
程桂珏嘆氣:「鐘上位雖然貪吝,可於法無罪,要說誰真正逼迫了鄧小田憤起……」
鄭燮心頭沉重:「那就是外省人和商人推高的地價。」
程桂珏搖頭,遞給鄭燮一份報紙:「真正要擔責的,是咱們官府,是……今上。」
鄭燮看著手裡的《正氣》,版首一行大字赫然醒目:《工商食國》
不僅標題,內容都依稀熟悉,恰似一兩年前,人心大論戰時的舊文翻了出來。唯一不同的是,這篇文章是以事實說話,廣東地價比康熙年間普遍高了三四倍,而糧價卻跌了兩三成。逼得廣東農人紛紛轉種其他作物,由此負擔的田物稅也增加了不少。很多農人不諳新物種法,紛紛賠虧。還有一些作物,比如甘蔗,又因產量過大,蔗價暴跌,也虧賠無數。
「廣東一省,破家農人累以巨萬,雖拋田產得銀,卻坐吃山空,無謀生之技。外省及本省工商攜銀山而入,不止地價爆漲,百物皆漲。朝廷還頒礦令,更引得巨資買山置野,毀田停耕。此時種種,我輩讀書人早有所見,早有所言,奈何朝廷誓言工商,不論農稼,事到如今,此國去處,又將是何般面目?」
雖覺此文有些誇大,經了鄧小田一事,鄭燮讀來,也覺不是全無道理,心中更是煩亂。是啊,早就說過,興工商有百害,今上之前能多聽一言,行事謹慎一些,多收束工商,也不至於出現眼前這般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