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手闖都市 第356章 會長之爭_頁2
更新:04-21 07:53 作者:陪你倒數 分類:其他小說
實用之學,「苟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苟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於學」。對於有識之士,一定要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為此,朕根據王介甫的主張提出以下幾點:
;;;一、改革太學,重點實行王介甫創立的三舍法。即把太學分為外舍、內舍、上舍。讓學校不僅養士,而且有取士的職能。
;;;二、整頓地方學校。
;;;三、之前頒定的《三經新義》是重點,要重點實行!《三經新義》即《周官新義》和對《詩》《書》的闡釋,合稱為《三經新義》。
;;;四、設置武學、律學、醫學等專門學校,著重培養專業人才。
;;;五、改革考試制度,廢除明經科,增加進士科名額,將考試內容改為本經、兼經和策論。
;;;朕希望,通過這些舉措,能真正為我大宋選出棟樑之才。」
;;;「陛下聖明」
;;;神宗後面說的這些就摻雜了趙煦的一些觀點了,神宗毫不臉紅的搶了自己兒子的成果。
;;;以趙煦後世的眼光看來,王安石在教育方面的改革是十分具有前瞻性的。他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理論以及主張,重視學校教育,著重培養實用及全面發展的人才,並且還堅持唯物主義認識論。這是多麼了不起的成就啊!
;;;這樣的理論就算是放在一千多年以後,都同樣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真的是讓人不得不佩服王安石在教育改革方面的前瞻性。
;;;「呂相以及幾位相公,關於國子監改革的具體執行問題,各位卿家覺得由誰督辦較為合理?」神宗暼到幾位相公有點黑的臉色,微笑著向他們問道,神色間確實充滿了果決。
;;;此次頒布的聖旨嚴格意義上來說是神宗未遵循朝廷定製。皇帝的聖旨的出台,從擬訂到發布生效,是需要非常嚴格的程序的。
;;;皇帝有權利直接擬定聖旨,但是這種情況很少出現,大部分都是由宰相機構將意見寫成札子,然後進呈皇帝,如果皇帝認可,才能夠得到皇帝的授權開始擬定聖旨的草稿。
;;;而且不管這旨意是皇帝的想法還是來自於大臣,都必須先進入草詔的程序,一般情況下都是交由中書舍人起草。中書舍人起草後對宣行沒有意見了簽名通過,而後交給宰相書名,再發到門下省審核。
;;;門下省審核叫給事中,如果給事中認為不合適,也有權利進行反駁,不予通過;如果沒有意見,便簽上姓名通過,這一步叫做「書讀」。也就是說,如果中書舍人不給通過,或者給事中不予通過,那皇帝的這份草詔便不能成為合法的詔書。
;;;一道詔書通過中書舍人「制詞」「書行」和給事中「書讀」之後,沒有任何問題便可以正式政令,交給尚書省執行。
;;;一份正式政令的詔書必須要有宰相的副署。如果宰相未副署,那這份詔書也是不具有效力的。詔書生效之後,還不能直接發布,還有最後一個步驟,就是台諫。也就是說,如果詔書生效,但是其中還是有不妥的地方,台諫便有追改詔書的權力。
;;;一份聖旨生效的完整的程序就是:皇帝授意詞頭,之後中書舍人起草,錄黃行下,中書舍人宣行,給事中審核,宰相副署,台諫彈劾。整個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對皇帝的權力造成了制度性的制衡和監督,而皇帝口出為敕,口含天憲這種形象,只是封建專制歷史塑造出來的,或者說是想像出來的罷了。
;;;當然,像神宗這種不用走流程,直接由皇帝下詔的情況也是有的,這種形式叫做「手詔」,而且是非常少見的。而且,這種形式在法理上並不具備合法性,也就是說,政府完全可以選擇不執行。
;;;宋仁宗時期,宰相杜衍曾經將皇帝私自下的「手詔」全都給攔了下來,不准將「手詔」放出去發布,並且原封不動的還給了皇帝,宋仁宗對此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由此,可見一斑。
;;;當然,此刻神宗在朝會上不講規矩直接用手詔充當聖旨來頒布的行為可以說是嚴重的逾矩了,但此刻神宗攜大怒之餘威,幾位宰相也不好駁回神宗的聖旨了。畢竟,士子遊行鬧事,宰相們也是有失職之處的,跟神宗鬧得太僵,那就真的要雞飛狗跳了。
;;;「陛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