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錦繡佳妻 98.@12月18_頁2
更新:01-05 04:40 作者:只只不醉 分類:女生小說
資;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徑省其辭,則不知而屈之;汎濫博文,則多而久之。順事陳意,則曰怯懦而不盡;慮事廣肆,則曰草野而倨侮。此說之難,不可不知也。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敬,而滅其所丑。彼自知其計,則毋以其失窮之;自勇其斷,則毋以其敵怒之;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規異事與同計,譽異人與同行者,則以飾之無傷也。有與同失者,則明飾其無失也。大忠無所拂悟,辭言無所擊排,乃後申其辯知焉。此所以親近不疑,知盡之難也。得曠日彌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不疑,交爭而不罪,乃明計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
伊尹為庖,百里奚為虜,皆所由干其上也。故此二子者,皆聖人也,猶不能無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汙也,則非能仕之所設也。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鄰人之父。昔者鄭武公欲伐胡,乃以其子妻之。因問群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關其思曰:「胡可伐。」乃戮關其思,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而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此二說者,其知皆當矣,然而甚者為戮,薄者見疑。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矣。
昔者彌子瑕見愛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既而彌子之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駕君車而出。君聞之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而犯刖罪!」與君游果園,彌子食桃而甘,不盡而奉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彌子色衰而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食我以其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前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至變也。故有愛於主,則知當而加親;見憎於主,則罪當而加疏。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之矣。
夫龍之為蟲也,可擾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嬰之,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之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申子卑卑,施之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
伯陽立教,清淨無為。道尊東魯,跡竄西垂。莊蒙栩栩,申害卑卑。刑名有術,說難極知。悲彼周防,終亡李斯。
司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齊景公時,晉伐阿、甄,而燕侵河上,齊師敗績。景公患之。晏嬰乃薦田穰苴曰:「穰苴雖田氏庶孽,然其人文能附眾,武能威敵,原君試之。」景公召穰苴,與語兵事,大說之,以為將軍,將兵扞燕晉之師。穰苴曰:「臣素卑賤,君擢之閭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權輕,原得君之寵臣,國之所尊,以監軍,乃可。」於是景公許之,使莊賈往。穰苴既辭,與莊賈約曰:「旦日日中會於軍門。」穰苴先馳至軍,立表下漏待賈。賈素驕貴,以為將己之軍而己為監,不甚急;親戚左右送之,留飲。日中而賈不至。穰苴則仆表決漏,入,行軍勒兵,申明約束。約束既定,夕時,莊賈乃至。穰苴曰:「何後期為?」賈謝曰:「不佞大夫親戚送之,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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