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原始社會」 37章 馴服野馬,露身手_頁2
更新:06-28 00:16 作者:夭水無邪 分類:都市小說
破,笑著回答道:「我是要弄個頭套出來,再罩到馬首上面好更方便馴服它們。」
幾匹調皮的小馬離開馬群想到處玩,負責放哨的幾匹大馬看到立馬跑過來把不聽話的小馬趕回馬群里,母馬們低下頭輕輕地摩挲著小馬的腦袋,是在告訴它們別到處亂馬。
女人們瞧得目瞪口呆,半響才驚訝道:「神靈啊,我還沒有見過這麼溫柔的傢伙,你瞧,你瞧,那應該同些野馬都在交頸呢。」
「馬是很溫馴的動物,而且又能是很作用的動物。你們趴在這裡,無論我要做什麼切記都不要衝出來知道嗎?」爬上小緩坡的吳熙月沉聲於叮囑,「不要以為我衝過去會有為危險,也不要以為我坐到它們背上面會掉下來,記住!不管我做了什麼事情,在我沒有開口的時候你們都要老老實實趴在這裡。」
轉對厲聲對英子道:「英子,我把她們交給你了,好好看著別讓她們亂動。」
馴馬不是件鬧著玩的事情,就算是經驗豐富的馴馬師也有可能會摔傷,會被馬踩傷。野馬對她們是完全陌生的,她們要是沒頭沒腦衝出來準會受傷。
英子點頭,肅穆道:「好,我記住了。你自己要小心一點。」巫師月是連野狼都能騎,騎野馬應該不會有太大危險吧。
她們還不知道自己將看到擔心到一口心頭血梗在喉嚨里,驚到完全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才好。
吳熙月揪了一叢最嫩青草,一點一點的靠近過去。
野馬的性子是相當烈性,在接近它們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呼吸平穩,腳步輕快不能有任何一點慌亂才行。
否則,它們會以為對方是有敵意。
帶頭的野馬已經發現她的存在,沒有感受到敵意下繼續仰頭聽著四周動靜。馬是聽覺非常發達的動物,但它的視力是欠佳的。
就是不知道原始社馬時期的野馬會不會也是視力欠佳。畢竟,她接觸過的馬都是經過漫長進化的馬。
但有一點絕對是可以肯定,馬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是善長奔跑,善於長途跋涉。敏聽力,善奔跑是馬在自然界中生存的關建。
馬群因為她的到達出現小小的騷亂,很快又平靜了下來。跟野狼有過交道的她,身上其實是狼的氣味,這也是馬群為什麼會小小騷亂的原因。
烈悍,不是她需要的。這種馬對外界刺激反應強烈,易興奮奔燥,不容易控制和管理。所以,她不考慮這種馬。
只有上悍才是她需要尋找的馬匹,上悍,神經活動強而靈活,對外界反應敏感,但興奮與抑制趨於平衡,這種馬最聽指揮,能力強。
在天朝古代戰馬多數便是上悍。
妹紙膽子再大也不敢進入馬群中央,她只能在外面轉悠著。慢慢的把目光鎖定在一匹三歲左右,通體棗紅,四蹄卻各有一小撮白毛的馬匹。
原始時期的馬跟現代的馬是有區別,最明炅的區別是尾毛與鬃毛長,後腿飛節內下方有一塊胼胝,體型較大,頸稍是弓形,頭也比現代的馬要小一些,耳朵更短點。
慢慢朝棗紅馬挪了過去,馬群無意識地散開了些更方便吳熙月接近。青草很嫩綠,吳熙月沒有立馬去摸撫棗紅大馬,而是輕輕地把嫩草靠到它嘴裡。
萬幸,這匹馬還沒有吃飽。而她找的青草正是馬是愛吃的一草青草。
棗紅野馬用馬鼻子拱了拱,頭一回是將吳熙月的手拱開,很有骨氣拒絕。等吳熙月又遞過去,棗紅野馬抵不過青草氣味,鼻孔里重重哼了幾眼,噴出股白氣出來終於吃起妹紙手裡的青草了。
吃吧,吃吧,吃飽了才有力氣跟著姐兒奔騰。
等到野馬的短小的耳朵不在繃緊,吳熙月便知道它漸漸在接受她,輕輕的,手掌放在了長長鬢長上面,妹紙微笑道:「你瞧你鬃毛里有多少蝨子,我給抓掉你別亂動哦。」
蝨子這種吸血東西真是無論哪個時代都是存在。
輕地拍掉一隻軟肚子吸得飽滿的蝨子,棗紅野馬鼻子裡重地噴口氣出來。吳熙月被它逗笑了,「好傢夥,知道舒服了對吧。來,再讓伺候你更舒服點!幫你把鬃毛里的蝨子全部拿掉。」
她在馬群里替相中的野馬抓著蝨子半響不露個馬,可把英子她們急得不行。
「不行,不行,我得回去告訴啼他們,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