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 第95章 荊券
更新:09-10 07:08 作者:七月新番 分類:玄幻小說
發生在七月初八的柳樹里殺人案,最初由溳水鄉嗇夫、游徼共同審理,縣裡派出的令吏加以協助。偵破的重點放在死者「葦花」的丈夫,一名獵戶身上,游徼叔武認為,定是獵戶回家發現妻子與人偷情,一怒之下將二人殺死。
於是官府急令當地亭長、里正緝捕那獵戶,一天後,在獵戶捕獵的山林發現了他的蹤跡……
獵戶名「貂」,三十多歲年紀,當鄉亭亭長帶人找到他時,他正蹲在地上布置獸夾,還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便突然被按倒在地後,只能下意識地大呼冤枉!
「現在才喊冤枉,晚了!」
貂立刻就被帶到了鄉嗇夫治所,在他妻子的屍體面前,如遭雷擊,再聽說妻子是與他人通姦時被殺的,更是一時無法接受,腳下站立不穩,一屁股坐在地上。
游徼叔武認定獵戶自己就是兇手,便再三逼問,但獵戶都矢口否認,堅持我自己沒有殺人!
叔武怒極,都已經打算對他用刑了,好歹被令史怒給攔了下來。
「游徼,律令有言,毋笞掠而得口供為上,笞掠為下,還是讓我先問問吧。」
在怒看來,貂作為第一嫌疑人,的確有作案的動機。但前提是他事先知道妻子與人通姦一事,看此人的反應,似乎此前從未知曉,唉也真是個木訥的老實人。
而且貂被抓獲時,依然在他狩獵的地點布設捕獸陷阱,除非他先殺了人,再氣定神閒地返回狩獵點,裝作若無其事,但這可能麼?一般來說,殺人後,都應該立刻亡命才對。
怒傳喚了幾名砍柴人,他們過去幾天都和貂住在一起,可以作證,案發的時候,貂仍在山中,不可能突然飛躍十多里山路,回家中殺人。
如此一來,貂的殺人嫌疑便基本被排除了,游徼只好不情不願地放人。
等貂背著他這些天打來的獵物,回到柳樹里,看著依然被繩索、白灰環繞的屋舍,還有那一灘灘早已乾涸的血跡,只感覺自己暈頭目眩,不知如何是好……
……
而對案件的偵查,在排除情殺的可能後,也不得不開始尋找新的方向。
只可惜兇犯留在現場的證據並不多,除了那把十分常見的短刀外,就只有在門外草叢裡找到的那枚荊券了……
秦國男子佩戴刀劍十分普遍,所以光靠一把刀,去甄別兇犯,無異於大海撈針,於是叔武便傾向於從荊券入手查起。
荊券,就是商人貿易用的契券,因上面的刻齒仿佛荊條上的刺一般,故有此名。秦律規定,凡是超過一百錢以上的買賣,是要給契券的,正所謂「別契券者,所以為信也」。達成交易後,賣家要在木板上寫下交易物品、價錢,然後鋸成兩半,買賣雙方各持一半。
而且根據貿易物不同,做券的材質也不同,有竹木、有桑木,至於何種材質對應何種貨物,只有專門管理市場的官吏和那些商賈才分得清。
叔武立刻讓人去鄉市尋找市掾吏,詢問這枚荊券的用途,是哪個行業用的,值錢幾何?
很快就有了結果,市掾吏回覆說,這是繒帛貿易中用到的荊券,竹券上有十一個券齒。按照販繒帛這行當的規矩,每匹繒帛值一百八十,所以每齒折合一百八十錢,那麼這枚竹券的價值相當於一千九百八十錢……
「兇犯一定是個商賈!」叔武仿佛找到了新的方向,目光炯炯地篤定道。
怒卻有些遲疑:「他為何會將這枚荊契遺落在門外溝邊草叢裡?」
荊契是很重要的信物,商家所賣物品、錢財和券的數量對不上,也要受到集市官吏處罰,所以商賈們都格外小心地保護著,更別說隨地亂扔了。
「或許是那兇犯出門時走得急,將懷中的荊契甩了出去。」
雖然這種情況太過巧合,但固執的叔武已經為案件定下了新基調,不容他人質疑。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他就派出了鄉亭的所有手下,大肆搜查鄉市,並尋找那些市籍者,尤其是販賣繒帛的人,成了重點懷疑對象。
只可惜,折騰了三四天之後,卻一無所獲,那些販賣繒帛的商賈,幾乎都有不在場的證明,而市掾吏找遍了過去一年的貿易記錄,都未找到這枚荊券的右半邊……
不僅如此,本來熙熙攘攘的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