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兄何故造反? 第三百一十章:老古板最壞事
鎮南王的案子,之所以被朝野上下關注,就是因為這件案子的結果,關乎著朝堂之後的博弈。
因此,這件案子的審結,並不是今天朝會的結束,相反,正是朝堂風波的開始。
首先出面的,是左都御史陳鎰,這位總憲大人絲毫都不客氣,上來矛頭就對準了寧陽侯三人組。
「陛下,臣彈劾寧陽侯陳懋,左副都御使羅通,大理寺卿薛瑄三人,罪狀有三。」
「其一,斷案不明,玩忽職守,偏私偏信,致區區疑案,驚擾聖聽,驚動宗室請願伸冤,令朝堂不寧。」
「其二,陛下御審之時,陳懋和羅通二人,屢屢阻撓,巧言詭辯,欲掩蓋罪狀,此非持公心,實為私計而亂朝堂也。」
「其三……」
到底是都察院的主官,短短的時間之內,就歷數了寧陽侯等人的三條罪狀。
這次的朝爭,一出手便是七卿級別的大臣,在場的其他人,自然更是支棱著耳朵,仔細的聽著。
只見陳總憲環顧一周,最終目光落在沉默許久的薛瑄身上,冷聲開口道。
「其三,圖謀不軌,誹謗天子,以迎回上皇為名,借鎮南王一案,含沙射影,離間天家親情,裹挾天子,妄測上意,欲損陛下聖德,犯大不敬之罪!」
「臣請陛下罷去羅通及薛瑄官職,一併削去陳懋寧陽侯爵位,下三司嚴審。」
果然不愧是總憲大人,出口便是石破天驚。
前兩條都是小打小鬧,唯獨這第三條,既誅心也誅身。
大不敬可是十惡之罪,丹書鐵券都不管用的罪名之一!
一言出,朝堂皆驚。
過了好一會,右副都御史蕭維禎才站了出來,開口道。
「總憲大人言重了,此案雖然斷案有誤,但是陳侯,羅御史幾位大人,也最多不過是失察之罪。」
「何況,我朝律法對大不敬之罪,自有解釋,陳侯等人並未觸犯,力主迎回上皇,亦是為朝廷計,總憲大人何以如此?」
這話倒也不錯。
雖然很多戲本子裡把大不敬掛在嘴邊,仿佛頂撞皇帝一句就是大不敬之罪。
但是實際上,律法所規定的大不敬之罪,是一種僭越之罪,譬如擅自使用御物,偽造天子寶璽,配置御藥御膳時犯禁等等比較嚴重的罪行,才算是真正的大不敬。
所以蕭維禎說陳鎰誇大其詞,也是有道理的。
然而陳總憲沉浮多年,謀定而動,豈會被人區區一句話噎住,他老人家壓根就不理他,繼續對著天子道。
「陛下,臣彈劾右副都御史蕭維禎,不顧大局,妄議朝政,罔顧邊境局勢,貪圖迎回上皇之功,進不當之言,實為誤國之輩!」
蕭維禎氣得臉色漲紅,其他的一幫大臣卻是面面相覷。
今兒這是怎麼了?都察院鬧內訌?
堂堂的左都御史,接連彈劾左副都御使和右副都御史,這可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要知道,都察院的御史們最喜歡幹的事兒,就是扎堆起鬨,凡是要彈劾一件事或者某個人,往往都是好幾個御史約好了一塊上本。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御史雖然權重,但是畢竟只是七品官,勢單力薄的,在這滿朝朱紫當中,是浪花都濺不起來。
也就是大家一起鬧騰,才能掀起些波瀾。
所以都察院的官員,雖然各自獨立,但卻詭異的團結,今天這種事情,老大人們還是頭一回見。
不過陳總憲不理蕭維禎,有人理。
內閣大臣俞士悅再次出言,開口道。
「蕭大人此言差矣,晉書有雲,虧禮廢節,謂之不敬,薛瑄等人不守臣節,妄測上意,以鎮南王之事,損傷陛下聖德,此舉正是虧禮廢節,犯大不敬。」
「『宗室天家有此大案,太上皇又身在迤北,危在旦夕,天下百姓難免議論紛紛,有損陛下聲名』,這難道不是薛寺卿方才所言?」
「如今話音未落,鎮南王一案便被查出,乃是誤判,不僅如此,此案審訊如此之快,顯然是有意偏袒,欲藉此事要挾天子。」
「蕭大人一片拳拳之心,為何只顧迤北太上皇的安危,而對於眼前有意損失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