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改大明朝 第四百二十一章:叛徒才可恨_頁2
更新:02-25 10:29 作者:羞澀道士 分類:其他小說
過錯方,需向大明賠償軍費白銀一千五百萬兩。分五十年付清,折合利息後是每年五十萬兩白銀,外加四十萬石糧食,以及勞動力和其他物產若干。
從明年夏天開始,琉球可以分兩次向大明輸出勞工四萬人,之後每年的輸出量不得超過一萬人,以保證本地糧食和作物的產量。
另外還有漁業方面也和東瀛一個路數,不但禁止琉球人下海捕魚,面積超過五十畝的淡水湖也不得隨意捕撈。
事情搞到這一步,琉球人恨大明嗎,恨親自帶兵攻打琉球的詹閌嗎?本地貴族們肯定是恨的,畢竟自己城池、自己的富貴被人占領了。
可這種恨也就只有那麼一丟丟,他們最恨的是巴志這個叛徒。就是他和他的手下,帶著明軍攻占了整個琉球島。
其實他們很了解自己的弱小,也明白就算沒有巴志自己照樣不堪一擊。無論如何,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他們也清楚,琉球藏匿倭寇是不爭的事實,他們每個人都通過和倭寇的合作獲得過利益。明軍打琉球屬於師出有名,所以內心的仇恨就得轉移到「叛徒」這個發泄口上。
巴志想過最壞的結局,但他怎麼都想不到,結局竟然會壞到如此程度。沒機會後悔,也怪不得任何人,想要與虎謀皮,就得有被老虎連皮帶骨吃掉的自知。
現如今他已經再無退路,唯有抱緊了明軍這根大腿,把自己死死綁在大明利益的戰船上,才能保證自己和家人不會慘遭橫禍,偶爾也許還能混點湯水喝喝。
於是「背叛者往往最兇狠」這條定理,在巴志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詮釋。只要能保住自己,琉球人死絕了又有什麼關係。
《琉球友好條約》別管多麼苛刻,眉頭不帶皺的簽字畫押;駐守琉球的軍隊給養、軍費,二話不說全都包了。
甚至在聽說詹閌閒暇時派人去搜羅前朝遺物後,巴志安排了幾十個人跑遍全琉球,淘換來了不少的宋元瓷器。
一直到詹閌留下一營人馬駐紮琉球,帶著艦隊離開,巴志才坐在臨時的帳篷里大口喘著粗氣,認真思考自己的未來。
他是真的怕,晚上睡覺都得安排十幾個人在外面守著,還不敢睡太踏實了。就擔心一個不注意,被那些轉為都事的前城主們悄悄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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